族谱录LOGO

洪钟

2011-08-27

3598次

1人

1个

0个

0人


吧主: [申请吧主] 管理员:   [申请管理员]

[ 字号: ]

洪钟字宣之,钱塘人。明朝刑部尚书,太子少保左都御史。 弘治初,再迁四川按察使。马湖土知府安鰲恣淫虐,土人怨之刺骨,有司利其金置不问,迁延二十年。佥事曲锐请巡按御史张鸾按治,钟赞决,捕鰲送京师,置极刑。安氏自唐以来世有马湖,至是改流官,一方始靖。历江西、福建左、右布政使。
  十一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顺天。整饬蓟州边备,建议增筑塞垣。自山海关西北至密云古北口、黄花镇直抵居庸,延亘千余里,缮复城堡二百七十所,悉城缘边诸县,因奏减防秋兵六千人,岁省挽输犒赉费数万计。所部潮河川去京师二百里,居两山间,广百余丈,水涨成巨浸,水退则坦然平陆,寇得长驱直入。钟言:“关以东三里许,其山外高内庳,约余二丈,可凿为两渠,分杀水势,而于口外斜筑石堰以束水。置关堰内,守以百人,使寇不得驰突,可免京师北顾忧,且得屯种河堧地。”兵部尚书马文升等请从之。比兴工,凿山,山石崩,压死者数百人。御史弋福、给事中马予聪等劾钟。巡抚张?亘等请罢役,不听。未几,工成,侍郎张达偕司礼中官往视。还言石洞仅泄小水,地近边垣多沙石,不利耕种。给事中屈伸等劾钟欺妄三罪,诸言官及兵部皆请逮钟。帝以钟为国缮边,不当罪,停俸三月。
  正德元年,由巡抚贵州召督漕运兼巡抚江北。明年就进右都御史。苏、松、浙江运舟由下港口及孟渎河溯大江以达瓜洲,远涉二百八十余里,往往遭风涛。钟言:“孟渎对江有夹河,可抵白塔河口。旧置四闸,径四十里。至宜陵镇再折而北,即抵扬州运河。开浚为便。”从之。改掌南京都察院,就迁刑部尚书。四年冬,加太子少保兼左都御史,掌院事。
  五年春,湖广岁饥盗起。命钟以本官总制军务,陕西、河南、四川亦隶焉。沔阳贼杨清、丘仁等僭称天王、将军,出没洞庭间。围岳州,陷临湘,官军屡失利。钟及总兵官毛伦檄都指挥潘勋、柴奎,布政使陈镐,副使蒋升击破之于麻穰滩,擒斩七百四十余人,贼遂平。初,钟掌院事,刘瑾方炽。及瑾诛,言官劾钟徇瑾挞御史。朝议以钟讨贼,置不问。
  时保宁贼蓝廷瑞自称顺天王,鄢本恕自称“刮地王”,其党廖惠称“扫地王”,众十万余,置四十八总管,延蔓陕西、湖广之境。廷瑞与惠谋据保宁,本恕谋据汉中,取郧阳,由荆、襄东下。巡抚林俊方议遏通江,而惠已至,攻陷其城,杀参议黄瓒,佥事钱朝凤等遁去。适官军自他郡还,贼疑援兵至,亦遁。俊益发罗、回及石硅士兵助朝凤进剿,参议公勉仁亦会。龙滩河涨,贼半渡,罗、回奋击之,擒斩八百余人,坠崖溺水甚众。俊复遣知府张敏、何珊等追之,获惠,余众奔陕西西乡。钟乃下令招抚,归者万余人。既而贼收散亡,陷营山,杀佥事王源,纵掠蓬、剑二州。
  钟赴四川,与俊议多不合,军机牵制,贼益炽。已,乃檄陕西、湖广、河南兵分道进,湖广兵先追及于陕西石泉。廷瑞走汉中,都指挥金冕围之。陕西巡抚蓝章方驻汉中,廷瑞遣其党何虎诣章,乞还川就抚。章以廷瑞本川贼,恐急之必致死,陕且受患,遂令冕护之出境。廷瑞既入川,求降,钟等令至东乡听抚。贼意在缓师,迁延累月,依山结营,要求营山县或临江市屯其众,遣官为质。钟令汉中通判罗贤入其营。本恕来谒,约既定,会官军有杀其樵采者,贼复疑惧,遂杀贤,剽如故。官军为七垒守之,贼不得逸,其党渐溃。廷瑞以所掠女子诈为己女,结婚于永顺土舍彭世麟,冀得间逸去。世麟密白钟,钟授方略使图之。及期,廷瑞、本恕暨其党王金珠等二十八人咸来会。伏发悉就擒,惟廖麻子得脱。其众闻变,惊溃渡河。钟遣兵追击,俘斩七百余人,以功进太子太保。
  未几,廖麻子及其党曹甫掠营山、蓬州。七年,总兵官杨宏,副使张敏、马昊、何珊等合击之。贼势蹙,钟乃议招抚。敏以单骑诣甫营,甫听命,遂赴军门受约束,归散其党。而麻子忿甫背己,杀之,并其众,转掠川东。官军不敢击,潜蹑贼后,馘良民为功,土兵虐尤甚。时有谣曰:“贼如梳,军如篦,土兵如剃。”巡按御史王纶、纪功御史汪景芳劾钟纵兵不戢。纶复奏钟乐饮纵游,致贼自合州渡江陷州县。诏召钟还,以彭泽代,钟遂乞归。嘉靖三年卒,谥襄惠。
  洪钟晚年退隐回籍,在西溪故地建别业,世称洪钟别业,由宅院(三瑞堂、归舣居、香雪堂、沁芳楼等)和书院(竹清山房、清平山堂、萝荫阁、抱月轩等)等建筑组合而成,环境幽美,景色宜人。
标签: 洪钟   能臣   儒将  

以上内容由网友共享上传,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族谱录赞成该内容或立场。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该介绍还有待完善,需要补充新内容或修改错误内容,可以 对其进行修改补充>>

同时您还可以 进入洪钟吧 与其他爱好和关注洪钟吧的网友进行交流讨论。

族谱录纪念网
 
发表话题:
标题:
 
内容: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插入超链接 插入图片
  您目前尚未登录,立即 登录 | 免费注册
 
 
验证码:   
 

注意:严禁发表任何含有侵害他人隐私、侵犯他人版权、辱骂、非法、有害、胁迫、攻击、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诽谤、淫秽、灌水、种族歧视、政治反动、影响和谐等内容的一切不良信息。经发现后将无条件删除,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内容发表者承担。请慎重发表!网站稳定来之不易,大家一起努力,共建和谐社区!

   

湘公网安备 430181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