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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唐卿

201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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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唐卿,山东青州(今山东淄川)人,字希元。 生于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010),卒于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甲戌科状元
  张唐卿十七岁,曾以诗文拜谒韩琦,韩琦对其才华甚为推重。中状元后,张唐卿通判陕州。期间,处事干练,决断如流。曾有一人之生母改嫁后病逝,后其父亦染疾而亡。在安葬父亲时,此人恨母亲不能与父亲同穴,遂掘墓盗尸,将母亲尸骨与父亲同葬一处。事发,官吏欲依法治罪,遇张唐卿复审,言:“不过只知有孝,不知有法而已。”遂释放此人。不久,张唐卿父亲病故,因悲痛过度,唐卿亦吐血而亡,年仅二十八岁。时人对其孝,既敬佩又惋惜,韩琦含泪为其撰写了墓志铭。
  张唐卿遗著不多,史料中有如下记载:
  孝义天齐嬷嬷幢
  清 王尔鉴
  十二年春,余受皇恩,放青州令。有老者献文,乃状元张唐卿之手书也,名《孝义天齐嬷嬷幢》。文曰: 《齐谐》曰:天齐渊水,都南郊。又西南80里,有石幢,一曰嬷嬷幢。石幢者,齐地遗风也,莫知起时。古人享祭神灵,必立石幢,或柴或望,以达天听。或曰,禹布土以定九州,得天齐嬷嬷之助,立此石幢者,以敬神明。
  太公时,齐地有妇吴氏。子非,不孝。非耕于峪,见树上鸟噪。有老雀衔食,幼雏待哺。非顿然叹曰:燕雀尚如此,况人乎?旋见母将饭至,非疾步迎之。母见状,疑为非怒,甚恐,撞石而亡。非大恸。嬷嬷念其悔,遂采前山五松之籽,又兑岭上天齐之水,救吴氏一命。非大彻,事母至孝。”
  建元间,有东方朔者,祠天齐,遇耄耋老者。老者曰:“此去般阳县东,有山,曰五松之山,山后有岭,曰天齐岭,岭上石幢,吾家也。有家书累之。”及至县治,果见五松之山。山后有岭,岭上石幢,幢侧石堰,堰下石门,门内石室,有老妪以礼迎之。茶毕,引朔入甬道,有内室,容万人。室内珍宝无数,遍地流金。妪曰:“承递家书,无以为报,但有好者,随汝自取。”朔谢而拒之。临行,妪将出黄豆一盘,曰:“且以此为赠。”朔辞再三而受之。及出,洞门自闭,踪迹全无。又见盘中黄豆,竟为灿灿黄金。朔大惊,知为神仙点化。遂磬其金银,挖地为室,刻石为像,成齐地一绝。后嬷嬷屡显,登山求神者不绝如缕,许愿石、还愿碑堆积如山。
  太祖初年,岭下有妇张氏,寡居。有子二,曰冕、曰璜。冕、璜事母至孝,日辍耕岭上。时财神与土地、山神为邻,见二子劳作,甚苦。土地曰:“上仙掌天下金,何不舍他些须,以孝其母?”财神问:“其福浅,怎当大富贵?“山神曰:”彼诚心事汝,上仙何出此言?“财神曰:”岂不闻家贫出孝子乎?直为其母计矣。“ 土地曰:“却施舍,乃信”。财神曰:“福兮祸所依也,罪将出,尔之过。”遂舍金于垄上。冕见,示于璜,大喜,曰:“老母之幸也”。及回,冕妇曰:“金乃冕所见,多属吾”。璜妇曰:“见面及一半也,何由多属汝”。遂起争执,对簿公堂。老母急火攻心,一命呜呼。嬷嬷曰:“草菅人命者,汝之罪也。”三神仙面面相觑。”
  贞观中,有临淄房玄龄者,访嬷嬷幢。赞曰:“齐地孝义为先,有江革行佣供母,文姜事姑至孝,亦有浪子回头者,实教化之功耳。昔地藏救母,欲度尽众生,方证菩提,至诚至孝至极者也。吾当塑其真身,以教世人。”,遂依曼倩之法,筑地藏之殿,香火日盛。
  《孝经》: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孟子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又曰:“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岂不然乎?
  鉴赞曰:张唐卿者,字希元,至孝,景祐间甲戌科状元,官授陕州通判。有吴忠者,其父病亡,其母改嫁。翌年,母亦归天,忠乃盗其尸骨与父合葬。事发入衙。卿曰:“忠罪当刑,然其孝心昭然。可着其负荆于原告,再无事生。若有它罪,重罚之”。卿父病故,卿悲痛难当,竟卧床不起,吐血而亡,时年二十有八。世人无不敬其孝心,惜之早逝。恩师韩琦挥泪为其撰墓志铭。人称孝义状元。
标签: 张唐卿   王尔鉴   天齐嬷嬷   东方朔   房玄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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