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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丹

201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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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真主的伊斯兰教葬礼



  
回族葬礼主要是按伊斯兰教的习惯进行。回族人死了叫“归真”。即“回到真主那里”之意。

回族葬礼主要是按伊斯兰教的习惯进行。回族实行土葬、速葬、薄葬,不用棺木。回族人死了叫“归真”。即“回到真主那里”之意。人死了,家属不能过度悲伤,更不能捶胸顿足,嚎啕大哭。也不能给死者下跪磕头,只能下礼(俯着单腿曲跪)。安葬死者,实行软葬。

回族人,不论什么原因,死在何地,都要抬到清真寺,然后从那里发葬。凡是在回族居住地死亡的人,不管他的国籍、肝胆色、官职大小、富贵贫贱,回民们只要耳闻目睹,都要去帮助料理丧事,安葬死者。

回族在生命弥留之际,一般由阿訇或家属为其念“讨白”(忏悔)或者念“清真言”、“作证言”(两段经文是穆斯林信仰的根本,意为“万物并非主宰,只有真主才是主宰”,“我作证万物都不是主宰,只有真主才是主宰,我作证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仆人、钦差”),若本人不愿意则可不念。

回族去世后,将尸体(回族称为“买衣体”)放在专用的尸床上(回民称水板或水床),并在亡人周围点上清香,以去污味,然后由阿訇或死者家属用皂角水或清水为亡人洗“吾苏鲁”(大净),也可用不含酒精成份的洗涤精为亡人清洗毛发,洗净后,用三层纯棉(不缝制)白布将死者包裹起来。第一层为衬衫(不用扣子,也无衣领衣袖,只在一块白布上开一个洞,将亡者的头套进去,上下遮盖即可),有的回族还在衬衫的胸脯处放上一块写有求恕词经文的白布(胸前堵阿),希望真主恕其罪过;第二层称为小阿单,(小阿单只是不经过缝制的一整块布,可将全身包裹起来),第三层叫大阿单(大阿单比小阿单稍长一点,方便搬动亡人)。若死者是妇女,还要在衬衫内加一条裹胸布,头戴一个盖头。男子一般只加一顶帽子或头巾。

亡者穿戴好后,在其腰部系一根长布条(称为助腰,亡人下葬后助腰要带出坟墓不允许放在坟内),以便搬动。洗亡人一般是男人洗男人,女人洗女人。由亡人的近亲二人,一人执汤瓶,一人洗亡人。洗的人戴上手套,由上而下。先左后右,共洗三遍:洗时不能使水流进亡人之口、鼻、耳、目之中,。穿戴好后,将亡人放入专用的木匣内(回族称为经匣),抬入清真寺或在外面找一块洁净的空地,请阿訇为其站“窄那则”(举行葬礼拜),无论亡者是正常死亡或非正常死亡,其仪式都是一样的,回族也都积极地参加送葬。

站完拜后,所有送葬者向真主祈祷,将亡人抬至墓地,将尸体从经匣中抬出,连同包裹亡人的白布一起放入事先挖好的墓穴中,墓穴是从平地向下直挖2米深后,再转挖2米,将尸体脚朝南头朝北,脸侧向西面(使亡人面向麦加克尔白天房)放入墓室,再将转洞口用石块或土封死,然后填土,坟堆为鱼脊形(也称虎坐形)一般不用方形或圆形,也禁止过分装饰坟墓。在一些土质不好的地方,也可用石板把周围垒好,顶部也用石板封盖,但底部不可用石板或其它物质,必须保持土葬的原则。墓穴中除包裹亡人的白布外,不允许放入任何陪葬品。

回族出殡时不择时日,不穿白戴孝,不鸣鞭炮,不请客摆席,不准嚎哭(回族认为死亡是真主的前定,过份的嚎哭是对真主前定的否认,但只流泪是可以的)。回族一般都是葬入回族公墓,不择吉地,按秩序埋葬。回族从亡人死亡到出殡后三天内,其家属在家里都不生烟火做饭,由亲朋好友请去吃,以表示安慰。

回族主张厚养薄葬,不论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都一律平等,不兴陪葬,葬礼较为简朴,不请客,不敲锣打鼓放鞭炮,更不允许为亡人烧纸钱或其它任何物品。
标签: 昂丹   回族葬礼   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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