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哲,字以恒,(1902年-1928年),湖南株洲人,1902年出生于农家。曾任中共湘潭县委组织部长。
个人经历
1918年,从湘潭县立高等小学毕业后,考入湖南高等工业学校。曾作为工业学校代表参与湖南省学联的筹备工作。由于斗争坚决,工作积极,很快即成为湖南早期学生运动的骨干,并受到毛泽东的高度赞扬。
1922年,考入北京国立外交部俄文专修馆(后改为中俄大学),选修法政(后为法政系)。在潜心研究俄国十月革命经验的同时,积极参加北京反帝爱国斗争。
1925年"五卅"运动爆发时,年仅23岁的罗哲被北京俄文法政学校选为代表,率领同学向段祺瑞政府请愿。请愿中,反动军警开枪镇压,罗哲为掩护同学,脚部被子弹击伤,血流不止。由于其斗争坚决,为当时在北京的毛泽东所器重,
1926年,在参加北京"三一八"反帝爱国请愿斗争中,腿部被反动军警砍伤。伤愈后,辗转抵达广州,入毛泽东主办的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同年夏,经毛泽东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9月,奉派回长沙,任湖南省农民协会组织干事。
1927年春,调往武汉任中华全国农民协会临时执行委员会秘书。"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为及时应付武汉随时可能发生的事变,特搬到毛泽东寓所居住,常与毛泽东、彭湃等在一起探讨革命的前途问题。1927年"马日事变"后,湖南局势很紧张,毛泽东立即派罗哲回长沙联系党的工作,准备应变。罗哲走后,毛泽东和杨开慧很关心罗哲夫人曹云芳的生活,常来罗哲家问她有什么事,看看坐坐。罗哲到长沙不久,就给毛泽东来了一封信,向他汇报湖南方面的情况,并托他转给曹云芳一封信,信中要曹云芳"尤其是要认真学习,尤其是不要多吃辣椒"。毛泽东便风趣地对她说;以后我就叫你'尤其是'好不好?"一句话把曹云芳逗乐了。
解放后,毛泽东十分关心罗哲烈士的夫人及后代,于1958年6月和1960年8月先后两次接生活在贵州的曹云芳到北京他家中作客,并为她题写了"为社会主义而奋斗",勉励她沿着先烈的足迹走。1961年罗哲烈士墓修好后;毛泽东又亲笔题写了"罗哲烈士之墓"。
祁阳石墓碑,并加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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