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录LOGO

封殿元

2009-06-06

2650次

1人

1个

3个

1人


吧主: [申请吧主] 管理员:   [申请管理员]

[ 字号: ]

封殿元,生于一八二八年,自幼除拜师读书外,喜欢武功。一八六七年,追随左宗棠赴新疆平叛,历时一十八年,官至四品武职都司。平叛后告老荣归,返乡时,殿元公骑骏马,次妻苗氏乘坐马拉轿车,沿途所经州县,均以鞭炮鼓乐迎送。至西峡时,官府人等及居民百姓皆设迎风桌,奏乐迎接。地方要员名士恭送殿元公至北城外上路。公到家后方知父母早已辞世而深切悲痛。遂叩谢原配夫人王氏,表其在家奉养二老之恩。殿元公不谋私利,为国尽力,公德昭著,深受地方官民敬爱仰慕,故尊称公为“封大老”。

清朝末年,朝政腐败,民生涂炭,人心背向,朝野纷争。此时,公虽年逾七旬,仍壮心不已,乃参加孙中山先生发起的同盟会,并被推举为当地会员首领,积极从事反清活动,在地方颇具影响。时日既久,难免风声外泄,为避免官兵追踪,殿元公携苗夫人潜伏到庵沟老婆脚寨隐居。

此间,某年,大旱失收,至春日,青黄不接,乡民断炊者众,遂向某富户借粮,并明言麦收即还,而该富户不允。无奈,民众推举两名代表求殿元公出面说情。公慨然前往,经反复规劝,该富户终无借粮救民之意。公不胜义愤,遂晓示乡民,每家可到该富户家仓库取粮一担,约定麦收后归还。于是众乡民集结一起,迫使仓管人员开仓放粮。

殿元公此举为该富户所仇恨,到内乡县县衙状告殿元公教唆民众抢粮。知县则认为借粮救民,合情合理。况且知县的官阶远远低于四品武职都司,不予受理。

该富户接受上次告状不允的教训,就越级到南阳府衙告状,这次他不是告殿元公教唆抢粮,而是告他是同盟会首领的“反清”罪。这次果然得逞,南阳武官薛老道亲率官兵数十名,趁夜将老婆脚寨团团围住,公遭捕。押解到内乡县衙看守,并晓谕县官案情重大,等待南阳上报朝廷后发落。家人及民众周旋营救无望,公乃使人暗中转递鸦片到牢房,从容服毒自尽。享年八十二岁。

 

标签: 封殿元   河南   南阳  

以上内容由网友共享上传,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族谱录赞成该内容或立场。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该介绍还有待完善,需要补充新内容或修改错误内容,可以 对其进行修改补充>>

同时您还可以 进入封殿元吧 与其他爱好和关注封殿元吧的网友进行交流讨论。

族谱录纪念网
查看更多讨论帖>>
点击 回复 标题 作者 最后回复 回复时间
712 0 南阳的封氏宗亲大家好 fengsu fengsu 2016-02-23 22:43
560 0 据封殿元后人注: fengmingren fengmingren 2012-09-26 22:08
637 0 感言 121.12.211.* 121.12.211.* 2010-03-13 14:49
 
发表话题:
标题:
 
内容: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插入超链接 插入图片
  您目前尚未登录,立即 登录 | 免费注册
 
 
验证码:   
 

注意:严禁发表任何含有侵害他人隐私、侵犯他人版权、辱骂、非法、有害、胁迫、攻击、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诽谤、淫秽、灌水、种族歧视、政治反动、影响和谐等内容的一切不良信息。经发现后将无条件删除,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内容发表者承担。请慎重发表!网站稳定来之不易,大家一起努力,共建和谐社区!

   

湘公网安备 430181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