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县志》
(清.同治十年)
卷三十四 列传三
周(约公元前11世纪至前221年)
招 猛
招猛,举茂才,为郎。元初(114-120年)中,
官大鸿胪卿,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彝与郡国。上
计而诸王入朝,拜诸侯嗣子礼仪,皆属焉。
猛善于其职,动无违礼,四彝重译,若高句骊、
马韩、元菟、南彝初附,及就封入觐者至,容台肄仪
行事,猛举制诏视之,悉惬其情云。据“郭通志”修。
[谨按] “任志”云:“此传约略。《后汉.百官志》
大鸿胪本注文,支离杂凑参错,以后世语。其称元初
中高句骊、马韩诸国初附。考是时,乌桓、鲜卑、南
单于俱叛,先零蛮越交侵。且武帝时,元菟久已为郡,
岂至元初始云内附?此,纰缪之甚者。故存旧文,辩
而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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