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惠娟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主办的第七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八步区法院彭惠娟法官再获殊荣,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现年39岁的彭惠娟系八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副院长。她探索创立的“以审判为中心、以帮教为重点、以防范为己任”的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犯罪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为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较大的贡献。2006年,她所在的刑事审判庭曾被评选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她本人也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全国优秀法官”称号;2008年,她又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做求真务实的公务员。彭惠娟法官在审判工作第一线,坚持实事求是,勇于开拓创新。她一直坚持做学习型公务员。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的速度不断加快,新知识、新科学层出不穷。她一直坚持不断增强学习能力,不断吸收新知识、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提升本领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她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件事情,秉公执法,一身正气凛然。她不因循守旧,不满足于现状,不甘落后,解放思想,敢闯敢干,用创新的思维指导工作,探索创立了“以审判为中心、以帮教为重点、以防范为己任”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犯罪机制。 做敬业奉献的公务员。彭惠娟法官无私奉献,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刑事审判工作上。她自觉加强纪律自律,培养良好作风;加强自律意识,保持职业操守。她不为名利所惑,不为浮华所动;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不计个人得失,胸襟开阔,兢兢业业,无私奉献,树立了实干型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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