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昭,字福彰,祖籍福建福州府人,明朝景泰年间贡生,有勇略,文武兼备。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官授廉州府灵山县儒学正堂。其时灵山县境偏僻,交通闭塞,匪寇横行,经常劫掠县城人口才物,极少有人敢来灵山做官。天顺年间县官一度空缺。天顺五年(公元1461年)知府任命檀昭全权指挥县城的抗贼保城之责。檀昭遂率全城民兵全力抗贼,与匪激战二十余次,杀贼六百有余。九月,广西龙山劫匪势众,加上县附城墙破旧,终寡不敌众,檀昭战至阵亡。明朝大军收复县城后,隆重表彰檀昭英勇业绩,郡守饶秉鉴亲自率文武官员致祭,亲自为之作《传》;藩镇重臣遣官临祭;备兵副使林锦(后任灵山知县、廉州知府、分巡北海道佥事)序其挽诗。县城内的乡贤祠里供奉檀召灵位。规定在任官员每年举行春秋二次公祭,平时接纳百家香火。此举一直延续到民国。檀昭夫人马氏及儿子檀以灵永享朝廷厚赐。此后,檀以灵留在灵山落业置产,逐渐发展成为广西檀氏一脉,至今已有数万人之众。檀昭之业绩,明朝《钦州志》(钦州知州林希元篡修)以及清朝、民国各个版本的《灵山志》均誉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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