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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14年前的冤魂未散 再述119南大女生刁爱青碎尸案!期待真相大白!

1996年,一个看似并不十分遥远的年代;在南京,发生了一件轰动一时的1·19南大碎尸案,至今悬而未破。而关于这场血案的网络推理及种种猜想却始终没有停息过……
首先让我们来一起回顾一下整个案件的始末:

1996年1月19日,一个在新街口打扫卫生的老太太发现一大包东西,拿回家一看是包新鲜的肉片,原本还以为是捡了一个大便宜,就准备烧着吃,洗的时候突然看到三个手指,把个老太吓死了,然后就报案,后来一查才知道是个女人的肉,有500多片,且刀功很精细。

接着又在水佐港发现了被抛的其他尸块,数数加上先前发现的,总共有1000多块,而且人头也被很整齐地切下来,并用高压锅煮过的,煮成了红红的像是给开水烫伤的那种样子,然后用旅行包包裹得很整齐,各个器官和衣物都摆放得很平整,可以看出来凶手做这些工作时候的细致,心理素质狂高。

由于当时怕案件公布了引起市民恐慌,一时都没有人知道这个案。只是苦于一点线索都没有,就在报纸上登了认尸启事。

但是在学校可就不同了,和那女生同宿舍的几个女生看她自从出去就没回来,一天两天还可以,这都4、5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课也不来上就有点奇怪了,但也没太多想。说来还巧的是,她们宿舍一个女生这天竟然就破天荒地去买了份《南京日报》来看,大家都知道《南京日报》是党报,学生是没几个有兴趣看的,可她竟然就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连中缝都不放过,于是就看到了认尸启事。当时她们就有点感觉不对劲,却又说不出什么,看那描写的衣物特征和那女生有点相似,当时大家一合计就想去看看。

去了后,衣服一看就是她的,然后就要认尸。法医建议她们不要进去看,等她家人来吧,说太惨了,太恐怖了。那个看报纸的女生坚持要看,说好歹同学一场,没准不是呢。当时恐怕都还是希望不是真实的,毕竟同学之间还是有点感情的。其他几个女生没敢进去,就那女生跟着进去才一会就跑了出来,眼泪鼻涕胃液一起吐了起来。

“是她就是她!!”

受害人:南大大一女学生刁爱青!

这起案件至今还在张小姐的心里留有阴影。

案发时,张小姐正在南京大学读书。她清晰地记得,那件血淋淋的上衣在学校橱窗展示的情景——这是当时警方在征集案件线索。案件发生后,几乎所有的女生夜里都不敢出门。

“实在太恐怖了。”张小姐现在回忆起来,眼神里还带了丝恐慌。确实,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件,凶手的残忍程度让人发指。

遇害女生比较内向和单纯,交际并不广泛,和她认识的一些人中,都没有作案的嫌疑。

随后,警方又注意到,受害者的尸体被切割成了1000多块,切口整齐均匀,应该是对人体解剖知识有所了解的人所为。于是,警方又对医生、厨师等人群进行调查,但还是毫无结果。

就这样,14年过去了,南京警方一直在全力侦破此案,据鼓楼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介绍,此案件卷宗已经堆了好几间屋子了,依旧毫无头绪!

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刁广明,农闲时,在江苏省姜堰市区附近的一家私人柴油机配件厂上班。农忙时,他会回到市北郊的村庄料理两亩多的田地。十多年循环往复的日子,这个面相温和、体态中等的苏北男子逐渐变得苍老了。

这么多年来,刁广明亦工亦农的生活唯一的变化,就是家里人说从女儿被害起他就再也不喝酒、不听昆曲了……

刁广明上一次接到从南京打来的电话,是1996年1月19日。

电话里南京大学保卫科的人询问刁爱青是否在家,刁广明这才得知,女儿离校失踪已约10天。他当日即赶到南京,警方对其作了笔录,详细询问了刁爱青的身体特征以及衣物鞋子等形状。

检索南京当地媒体当时的报道,对这个碎尸案最常见的描述是“南京闹市区多处发现有整包的人体尸块,共约上千块,内脏和头颅被煮过”。案发后,警方确定尸源为刁广明的女儿,南京大学大一女生刁爱青,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来侦破此案。

刁广明至今陷入一种恍惚的矛盾,他希望遇害的不是自己的女儿,因为他始终没有亲眼看到过女儿的遗体,有时“女儿遭到拐卖”的想法,也会让刁广明心里相对宽慰一些。另一方面他又知道这种可能性不大,警方应该有比较过硬的依据。
若刁爱青活到现在(2008年),应该是32岁,距案发不足两个月即是她的20岁生日,1995年9月,19岁的刁爱青到南京大学读专科,就读于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教脱产班,在鼓楼校区学习和生活。

女儿离乡上大学百余天后遭此厄运,刁广明回忆,接受警方询问时,他的眼泪“唰唰”往下掉。警方曾向他承诺,要家属相信他们会很快破案,但“大清查几个月后,案子逐渐不了了之。”

这一次,仿佛是为了化解刁广明积压了12年的犹疑和恍惚,警方抽取了刁广明的血液准备做DNA化验,刁回忆,这是女儿遇害后12年来警方第一次要求他抽血化验。

从来没接触过网络的刁广明没有意识到,让女儿遇害的事情在2008年重新浮出水面的,是一篇《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这篇2008年6月19日晚出现在天涯社区的著名帖子,长约2500字,帖主叫“黑弥撒”。

稍后,我会为大家慢慢介绍该帖。

刁爱青的记忆碎片

在网络上,刁爱青被描述成一个既性格内向又可能同时交十几个男朋友的怪异女孩,同时还是一个重金属音乐的爱好者,甚至是吸毒者。

在刁爱青的好友吴晓洁看来,这些都是无稽之谈。吴回忆,刁个子高约1.65米,身材适中,长相普通。短发,单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视,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颗痣,如菜籽般大小。说起话来,嗓音稍哑,语速偏快。一个细节是,这个字迹娟秀的女孩,有时候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复杂化为“刁爱卿”。

刁爱青不会骑自行车,从小到大由父亲接送上学。邻居朱大婶对此留下的最深印象是,刁广明总喜欢用自行车驮着这个从小就不爱出门的女儿,骑行在乡间小路上。

“样子看起来有点像假小子,其实特文静、内向。”吴晓洁回忆,睡在宿舍上铺的刁爱青总喜欢把蚊帐放下来在里边看书,或者听音乐。刁爱青喜欢王杰、齐豫等嗓音有些忧郁的歌手,她常哼唱的单曲是《萍聚》,“听起来很有韵味”。

十多年的记忆难免淡去,吴晓洁能够想起刁爱青的书籍里有《辽宁青年》,刁广明记起的是《电影文学》。周末上街,刁爱青总会在书摊前流连。她和同学们也合得来,没有什么矛盾。只有当谁把她的书弄丢了、破了或者皱了,吴晓洁察言观色,会发现刁爱青可能会生闷气,以后她便再也不愿借书给那人看。

两人都爱书是吴晓洁和刁爱青结为知己的主要原因。刁广明做过村里的会计,“不同于一般的农民”,吴晓洁觉得刁爱青家里有“文化气息”。同学中,也只有吴晓洁有到刁爱青家里翻书架看书的“特权”,而刁爱青则很少到吴晓洁家作客。

在吴晓洁的印象里,相比同龄女生,刁爱青似乎更谨慎。她俩走在路上,陌生人搭讪,吴晓洁总会应付两句,而刁爱青从不理睬,她还提醒吴晓洁要注意安全。

刁爱青的另外一位同学潘秀丽,从小学到高中都和刁在一起。她回忆,刁爱青小学成绩较好,到了中学算是中等。长得不是特别漂亮,喜欢独处但并不张扬,朋友不多,爱憎分明。“很普通的一个女孩,有点孤僻。”

1994年高中毕业后,三个农村女孩各自走上了命运设定的人生之路。潘秀丽上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吴晓洁上班,刁爱青复读一年后上了南京大学成教专科。而刁爱青上大学的百余天内,三个人还是会时不时在一起聚聚。吴和潘都觉得上了大学的刁爱青,和高中时候相比没什么大的变化。

1996年1月7日是星期日,也是潘秀丽的20岁生日,她约了刁爱青等几个老同学聚餐,刁爱青像往常一样没怎么说话,当晚和潘秀丽同住,次日回了南京大学。潘没想到,这成了她和刁爱青的最后一次见面。

而刁广明从南京大学得到的说法是,这次见面大概两天后的1月10日傍晚,刁爱青离开了南大,再也没回到宿舍。女儿离校前,同宿舍有女孩用电磁炉被老师发现,虽然刁爱青没用,但老师要求均摊罚款,而她当时是宿舍长。刁广明由此猜想,女儿有可能觉得委屈而赌气暂时离校。在家里,刁广明偶尔因为一些小事情批评女儿,她也会生气不讲话。

案发后曾接待过刁广明的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副主任杨群英,告诉记者说,她对那个叫刁爱青的女孩已经没什么印象,只记得出事后学校就更换了班主任。

汉口路将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分割为南园住宿区和北园教学区。杨群英确认,网上传言的鼓楼校区南园4舍就是当时刁爱青居住的宿舍,这个女生宿舍楼现在正在安装防盗门,宿舍管理员提起此事一片茫然。
保洁工李师傅对此事则记忆犹新,他记得当时刚下完一场大雪,他像其他教职工一样被警方询问。“查户口,查经历,问我这一段时间之内都做了什么。”对查出有劣迹的人审问时间要长,有同事被连审一个星期。“大概调查了三个月后,警方才撤离。”

知名网友“和菜头”当时也是南京大学的一名学生。他在7月9日的博客文章回忆说,学校当时先是有小道消息流传此案,随后正式贴出了被害女生的照片。“据说所有学生都要接受调查,提供事发当晚不在现场的证人。”和菜头回忆,当时的媒体报道了相关新闻和批示,警方悬赏通告,公布了涉案的几个提包和一条印花床单,希望市民提供线索,但“限定破案的日期过了,毫无进展”。

对刁爱青的死,吴晓洁感觉自己积累了12年的困惑,依旧没有消解,她希望网络的关注能给悬案带来新的破案机会,又担心一些过于荒诞的说法,会让她这个老同学刁爱青“以另一种方式又一次在网络上惨遭杀害。”

刁爱青的姐姐和姐夫不愿谈及妹妹的案子,他们担心现实的生活会被打扰。

但这些网络上的纷扰对刁广明来说已经没有太大意义,孤身骑着车子行在乡间小路时,他总会习惯性地回头看看后座,这才发现早已没了女儿。

原本性格开朗的刁爱青的母亲变得寡言少语,在柴油机配件厂机械地重复着手中活计的时候,她会想起来与女儿的一次对话。

“爱青,你的耳朵后边怎么也有一颗痣?”

“以后失踪了,你好找我呗。”

作者:220.114.135.*   回复:13   发表时间:2010-06-04 05: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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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在天涯社区网站上,网友“黑弥撒”激起千层浪的帖子原文:

《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1)

2008年6月19日21:49分

首先声明,我不是警察,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之前也看过网上关于这起案件的一些讨论,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的猜测胡乱发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真凶早日归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欢迎各位一起来讨论。

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京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卖打口碟的就在这里。这里的种种完全不同于城南或下关的市井小巷,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这里之所以有它独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听什么?又有几个人明白什么叫死亡、哥特?也许有人会问:你说的共同爱好就是指音乐?没错,可能性非常大。我们不妨再做个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没有任何线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2)


但是被害人并不知道,她已经离死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
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主观猜测,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各位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做出更正和补充,如果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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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20.114.135.*   发表时间:2010-06-04 05: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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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21.219.38.*   发表时间:2010-11-06 06: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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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杀害她的人现在是否还活着,十四年了,难道你不曾害怕不曾愧疚?我不相信十几年来你有睡过一个好觉。你多活了十四年足够了出来自首吧。

作者:61.164.104.*   发表时间:2010-12-11 16: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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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杀害她的人现在是否还活着,十四年了,难道你不曾害怕不曾愧疚?我不相信十几年来你有睡过一个好觉。你多活了十四年足够了出来自首吧。

作者:61.164.104.*   发表时间:2010-12-11 16: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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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心理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我觉得有一点忽视了,刁作为一名大学生,应该不会简单的被一个人的外貌所吸引,我觉得吸引她的更可能是儒雅的气质或是幽默的谈吐,她的性格特点也说明了不会因为萍水相逢就轻易信任别人,但是这类人比较容易被学识所吸引.我觉得有一点忽略了,就是杀害刁的可能是一名教师(甚至大学教授),首先高素质,即使根据书本对照杀人,也是可以的,其次,作为教师首先心理素质比较好,有耐心,他可以在不耽误上班的情况下晚上一步步的享受杀人肢解,烹熟等过程,最后,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最信任,最不可能想到的就是老师,此人是单身,30岁以上,面相和善,有风度

作者:218.69.167.*   发表时间:2010-12-22 16: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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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爱青同学的祭日,希望在天堂过的快乐,期待凶手落网,即使不能落网,让这个恶魔生不如死!!!!!

作者:梁山   发表时间:2011-01-18 09: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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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被害人的死可能是意外,尸体的处理不是凶手做的,尸体被切碎只是为掩饰被害人真正的死因。凶手有可能是学生,杀人后,是由家长来帮忙处理的。

作者:114.92.7.*   发表时间:2011-05-15 1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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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医,医生专业的人干的,他们有专门的设备煮人头之类

作者:112.94.227.*   发表时间:2011-05-18 20:40:54

[回复] 回复14年前的冤魂未散 再述119南大女生刁爱青碎尸案!期待真相大白!

直觉告诉我,也只有他们有条件拉,心理素质什么的,他们就当是做实验拉,平常就这么工作的.

作者:112.94.227.*   发表时间:2011-05-18 20: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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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14年了案情还不能真相大白?难道。。。。。。?

作者:58.44.51.*   发表时间:2011-05-30 17: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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