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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命复校前后《汉书》:“景德元年正月丙午,任随等上覆校《史记》刊误文字五卷,赐帛。丁未,命刁衎、晁迥、丁逊覆校前后《汉书》。二年七月壬戌,衎等上覆校前《汉书》板本,刊正三千余字,录为六卷上之。赐器帛。”(《玉海》卷四十三)
作者:125.39.173.* 回复:6 发表时间:2010-10-21 09:10:54
五代末北宋初镇江地区就有人口流动的记载,有的外迁户凭借自身的优势成为本地望族。如丹徒刁氏原籍河南上蔡,五代时为避中原战乱迁居皖南宣城,至刁彦能因家贫投身军伍,积功为南唐昭武军节度使,被赐田京口,遂定京口为家,子孙占籍丹徒。其子刁衎随后主李煜降宋,先后受到宋太祖、宋太宗的信任,官至崇文院编修、兵部郎中。真宗、仁宗两朝时子孙相继登科,且“家富于财”,成为京口望族。
作者:125.39.173.* 发表时间:2010-10-21 09:13:55
藏春坞则是刁衎之孙、曾任三司盐铁院判刁约的园林。刁氏家居京口范公桥东,而“藏春坞之名闻天下”。清代京江画派后期代表人物周镐绘有《京江廿四景》册,“梦溪秋泛”“刁坞藏春”也入选其内。
作者:125.39.173.* 发表时间:2010-10-21 09:19:41
【宋纪十一】庚辰,右骁卫上将军楚昭辅卒,赠侍中。 知桐庐县、太常寺太祝升州刁衎上疏言:“古者投奸凶于四裔;今乃远方囚人,尽归象阙,配于务役,最非其宜。神皋天子所居,岂可使流囚于此聚役!自今外处罪人,望勿许解送上京,亦不留于诸务充役。又《礼》曰:‘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则知黄屋紫宸之中,非行法用刑之所。乞自今,御前不行决罚之刑,敕杖不以大小,皆以付御史、廷尉。又,或犯劫盗亡命,罪重者刖足钉身,国门布令。此乃愚民昧于刑宪,迫于衣食,偶然为恶,义不及它,被其惨毒,实伤风化,亦望减除。至于淫刑酷法,非律文所载者,并诏天下悉禁止之。”帝览疏甚悦,降诏褒答。
作者:125.39.173.* 发表时间:2010-10-21 09:26:41
宋史 志第一百五十八 艺文四 刁衎《本说》十卷
作者:125.39.173.* 发表时间:2010-10-21 09:29:31
北宋真宗赵恒命廷臣撰孔子弟子赞,主客郎中刁衎(kàn,音看)赞林放曰:“问礼之本。为儒所宗。乐岳(泰山)称美,长山(今山东新泰市放城镇长林山)表封。”南宋高宗也曾赞其“大哉斯言,恍照明训”。为纪念这位先贤,其故里便名放城。颜希深作《林放故里考》认定,在“城东南百八十里”之“泰安崇礼乡放城集(旧名放城镇)为林放故里”“可信”。
作者:125.39.173.* 发表时间:2010-10-21 09:34:24
国主以军旅委皇甫继勋,二事委陈乔、张洎,又以徐元瑀、刁衎为内殿传诏。
作者:125.39.173.* 发表时间:2010-10-21 09: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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