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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4月29日,国务院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国防部提出的第二批申请授予勋章的人员名单。6月17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定,授予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以勋章。6月18日国家主席毛泽东发布授勋命令。授予杨成武等47人以一级八一勋章,授予黄永胜等196人以一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王建安等421人以一级解放勋章。同时,首次向有功人员授予了二级、三级勋章。授予丁盛等1467人以二级八一勋章,授予丁本淳等4152人以二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丁士采等4932人以二级解放勋章;授予丁山等5339人以三级八一勋章,授予丁仲等31098人以三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刁志真等54879人以三级解放勋章。
作者:刁品安 回复:0 发表时间:2011-07-07 19: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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