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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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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间资料辑录
1.刁间,一作刀间。西汉初齐(治今山东临淄)人。使用豪奴经营煮盐、捕鱼,以此致富,家产钱数千万。
2.《史记·贷殖列传》载刁间的奴婢曾说“宁爵毋刁。《索隐》注:奴自相谓日:“宁免去求官爵邪”?曰:“无刁,相止之辞也,言不去,止为刁氏作奴也”。
3.在商业方面以齐人刁间任用“桀黠奴”经商作为奴婢劳动充斥着商业部门的论据是缺乏说服力的。《史记·货殖列传》分明记载“齐俗贱奴虏,而刁间独爱贵之.桀黠奴,人之所患也,唯刁间收取,使之逐渔盐商贾之利”,怎么能把刁间使用“桀黠奴”这种特殊的一般人不能干、不肖干的事情作为普遍现象看待呢?从刁间任用这种奴婢“连车骑、交守相”看,从这种奴婢说“宁可不当有爵位的庶民,也不能不当刁间的奴婢”①看,这种奴婢当然只能是奴仆管家,决非商业中的劳动者。当然,这并非说商业领域没有奴婢劳动的残余存在。《汉书·鲍宣传》说外亲丁、傅和幸臣董贤家“使奴从宾客,浆酒霍肉;苍头庐儿,皆用致富;非天意也”。这一记载说明商业中存在着奴隶劳动,但“非天意也”一语又说明这种现象在社会要受到谴责,是不合法的。因此,它不是占统治地位的现象
4.“桀黠奴,人之所患也,唯刁间收取,使之逐鱼盐之利,或过车骑,交守相,然愈益任止,终得其力,其富数千万”
5.<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载:“齐俗贱奴虏,而刁间独爱贵之,桀黠奴,人之所患,唯刁间收取,使之逐鱼盐商贾之利,……终得其力,起数千万。”时人评价刁间“能使豪奴自饶,而尽其力也。”该史料中的豪奴,主人使其经营鱼盐商业,看来其行动是比较自由的。正由于其有一定的经营权利,方能尽其力而自饶。
6.《风俗通》齐大夫童刁之后。战国时有刁勃,汉有刁间,齐人,以富闻。子孙居渤海.
7.盐铁私营,致使大盐铁商“上争王者之利,下锢齐民之业”他们“兼并豪党之徒,琥断于乡曲”[6]大盐铁商富过王侯,卓氏之富,“倾动滇蜀”,程郑久居临邛,“富埒卓氏”,南阳孔氏“家教富数千金”。卓氏“田池射猎之乐拟于人君”,孔氏“连车骑,游诸侯,有游闲公子赐与名”,连刁间家的豪奴也“连车骑”,继而“交守相”。而且“使民得自铸”,致使民间大批私人煮盐冶铁,地方上出现很多发迹的富人,“临邛多富人”,“巴蜀殷富”,利之所在,人们趋之若鹜,致使人们弃本逐末。正如桑弘羊所说:“鼓金煮盐乘利骄溢,散朴滋伪,则人之贵本者寡。”这种局面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危害。
8.刁间,齐人刁间致富之道很特别。齐国人一向瞧不起奴虏,但刁间特别会善待他们,用他们去做鱼盐买卖,成为巨富。

作者:刁品安   回复:0   发表时间:2009-03-23 13: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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