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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各地丧葬习俗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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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地区:

老人咽气后,更换寿衣,洗脸剃头,然后将遗体头南脚北停放在地下。遗体下垫板子,用白布遮脸,头前放供桌,摆鸡、米饭、果物等供品。遗体右侧放点燃的烟袋,由儿子、儿媳随时装换新烟。女儿蹲坐在头前,儿子、儿媳、侄儿、侄媳等跪于两侧,长者坐在炕沿上痛哭一场。然后通知本屯“莫昆”成员,同时派人到外屯通知娘亲和姻亲。“莫昆”亲属及死者生前友好前来吊丧时,儿子、儿媳跪陪,如近亲前来哭丧时,儿子、儿媳陪哭。

大、小兴安岭地区:

鄂伦春族长期在大、小兴安岭一带游猎。猎枪是惟一的生产工具,猎场是公有财产,猎物则平均分配,交通工具是猎马。鄂伦春人一年四季在大森林里游猎,饱览四季的风霜,过着自由丰富的游猎生活。鄂伦春人世代特有“人死后,灵魂不死”的观念。认为人的死亡,都是命里注定的,人的来源之处也是人的最终归宿之处。因此,鄂伦春人认为,亲人死后,活着的人,不能过于思念死去的亲人。如果过分思念和悲伤,就会使死去的亲人不得安宁,而且活着的人会得病。所以,鄂伦春人大多比较节哀。鄂伦春人死后安葬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风葬。鄂伦春人风葬的习惯是为了让人的灵魂升天,干干净净地去阴间,继续阴间的游猎生活。丧礼一般都由老年人主持办理,并不准狗靠近“灵堂”,猎人要把狗拴到离“乌力楞”很远的地方,不让狗随便乱走动。


同江县、抚远县地区:赫哲族的聚居地

赫哲族称树葬也叫风葬。主要葬上山打猎而死者。遇到这类情况,其余的猎人砍大树干一段,先把树段的一面砍平,再挖成槽形,将尸体放进槽形木中,上面复一槽形木段做盖,然后用树皮扎住,挂在树上。或选择四棵相近的树,上面架上树杆,搭成树台,将放尸的槽形木须置放其,离地约3米左右,待2—3年尸体风化后,由亲人拣其骨放在鹿皮口袋之中,背回村重新安葬。小孩夭折后也采用树葬。赫哲人用桦树皮包扎尸体,放在树杈上。因为赫哲族人认为孩子的灵魂是永不消失的小鸟,如果埋在地下就飞不出来了,无法转生,因此实行树葬。即猎人遇难放树叉,小孩死后挂树上。赫哲人后来也实行土葬。早年的土葬比较简单,用桦皮裹埋。后来有所发展,先要挖成长方形土坑,四周围用原大垒成框壁,下面铺上原木势草、铺褥,把尸体仰放进墓中,并将死者生前常用和最喜欢的东西均放入墓中做陪葬品。


双城县地区:锡伯族的聚居地

锡伯族有着自己独特的丧葬礼俗,一般是人死亡后入棺土葬,喇嘛或产妇死亡则火葬。男的埋在西边,女的埋在东边。入葬之前,全家族都来吊唁,全身穿白色孝服,名曰"重孝"。

吊唁时妇女不坐炕,均坐在草地上。出殡时,尸体需头向后、脚向前抬出家门,意思是向脚前方行走。经过人家门口、井台上时,门口或井台要放一盆水,否则不能经过。坟坑事先刨好,埋葬后回家后再把死者的 枕头烧掉,并请埋葬人先饮一杯酒,洗手后,才进屋。丧葬仪式繁简,随各家经济情况而定。子女守孝百日;妻室守孝三年,在守孝期内不得改嫁。解放后期,丧葬形式已经大大的简化。

作者:纪念论坛小编   回复:0   发表时间:2013-10-17 19: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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