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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去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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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去浮是完善清朝法规的第一人
清乾隆年间,别有用心北按察使石去浮在社会实践中发现,清现行法律存在不少空拍手漏洞,有些地方官员钻法律的空子徇私舞弊,鱼肉百姓,还有些特殊案例无法可依,还有些大清律条不适应当时的国情民情等等。石去浮通过社会考察,挥笔疾书,勇于向皇上奏疏,奏疏获准后作为朝庭的定例号令天下,各省纷纷汇编、刊印,为全国地方法规编纂产生直接性影响。修订和健全法律法规,有助于国泰民官,更有助于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深受老百姓的拥戴。
石去浮是完善大清法规的第一人,乾隆帝为了褒扬他的贡献,特赐牌匾一块,这块御赐牌匾上书“鄂督总宪”四个大字,落款为“清隆十七年”,并盖有御印图案。这块御赐牌匾后来珍藏在石去浮的后人石德宝(从原籍黄岗迁居陈留西后小营村)家,遗憾的是文化革命破四旧立四新,牌匾被当作“四旧”销毁了,真可惜啊!
现在到后小营村访查,六十岁以上的老人都能描述这块夜间会闪光的御赐牌匾的原貌

作者:石道伟   回复:0   发表时间:2014-10-26 16: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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