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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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清华学生“同情罢考”事件闻 黎 明清华学校的早期学生运动史上,可歌可泣之事不一而足。但牵动过许多人、轰动北京城的同情罢考事件,却迄今鲜有详述。而这次事件,不仅使当年毕业的辛酉级中29人被留级一年,而该校其余七个年级的学生也被给予集体留级一年的处分。事隔八十余载,然今日述及,仍令人感到不胜敬佩与启示。 一 导致这次事件的起因,要从“六三惨案”说起。1916年6月,满脑子做皇帝梦的北洋军阀最高统治者袁世凯,在全国的独立和抗议声中走进坟墓。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内部分裂成若干派系,各派军阀纷纷割据称雄,争夺地盘权势,彼此矛盾重重,水火不能相容,终在1920年7月爆发大规模的第一次直皖战争。军阀互斗,离不开军费,北京政府将大批财力投入战争,以致教育费也大量挪用,公立院校经费被长期拖欠,教职员生活无法保障。为此,北大、高师、女高师、法专、农专、医专、工专、美术八所国立高等学校教职员,于1921年3月14日宣布停止职务,4月8日又举行同盟罢课。随之,其他学校教职员亦加此行列,并得到全国各界联合会等团体的通电支持。4月12日,八校学生两千余人手执“读书运动”旗帜,赴国务院、总统府请愿,要求发放教育经费,声援八校教职员罢课。迫于压力,总统徐世昌不得不下令,让财政、交通、教育三部制订出一个筹拨经费的办法。4月30日,国务会议通过三项办法。5月3日,各校教职员向校长提出政府履行此三条保障之方法,并声明此项保障方法办妥后,即可立即恢复职务,开始上课。但是,时越两旬,内阁总理靳云鹏对筹款办法置若罔闻,不予理睬,甚至于5月19日操纵国务院宣布前订办法一概无效。这一行径激起教职员们的极大愤怒,于是22日宣布第二次辞职。6月2日上午,北京29校学生代表赴国务院请愿,靳云鹏拒绝接见,双方僵持至午,代表们不仅茶水无着,且遭不堪入耳之讥讪。第二天,6月3日拂晓4时许,坚守在国务院前的学生代表经四次交涉方得入内,却遭到一连卫兵荷枪实弹的看守。消息传出后,各校紧急协商,决定举行大规模请愿。上午10时,北京中小学以上男女22校学生600余人,手执“教育破产”、“请政府履行国务会议议决三条”等标语,齐集新华门东门外,要求总理接见。当时,霪雨霏霏,众人在冒雨坚持二个多小时。下午,22所公立学校的校长,与八校教职员代表,以及学生共千余人,再至新华门请愿。教育部次长马邻翼出面,对代表要见靳云鹏的要求,只允代转,不能负责。代表们不满意马的应付态度,遂欲拥入。这时,早有准备的军警们,荷枪持刀,见人就打。法专校长王家驹腰背腹部受枪柄重击;医专代理校长张焕文头部遭创,血流满身;北京国立专门以上八校教职员联席会议主席、北大教授马叙伦头部及左腰亦重伤,全身是血;北大教职员代表沈士远教授额部受刺刀刺破,一脸鲜血。军警不认识马邻翼,结果连这位教部次长也遭痛殴。据次日报载,受重伤者除王家驹、张焕文、马叙伦、沈士远外,还有高师教授黄人望、张贻惠、女高师教授汤璪真、医专教授毛咸、工专教授许绳祖,及职员和学生刘兴炎、何玉书、封挺楷、王本仪、陈激、梁惠珍、刘因民、赵林书等多人。[ii]至于受轻伤者,更是不计其数。这便是震动全国的“六三惨案”。 二 六三惨案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同时也同时在教育界引起许多问题。报载内中“最足以引起社会注意的,莫过于此次清华学校的罢课风潮”。北京城内各校进行索薪斗争期间,远在郊区的清华学校由于有美国退还的庚款为经济后盾,无论是教职员还是学生均未介入。尽管3月14日八校教职员宣布停止职务后,清华学生会亦曾集会多次,筹商援助办法,但多数以为通电上书不过纸上谈兵,代表请愿亦与虎谋皮,俱非根本解决妙策,故始终未有具体行动,以致北京市学生联合会曾批评清华学生不该置身事外。六三惨案发生后,北京市学联宣布罢课抗议,部立私立学校相继起而声援,且对清华学校寂然不动多加责难。作为五四运动时期加入北京学联的清华学生会,此时亦承认时机已迫,万难坐视,遂于6月8日在评议部上通过《清华学校明日罢课》案,决定执行市学联的决议。当晚,清华学生会评议部将此案提交全体学生大会讨论。大会经三小时争辩,多数人认为:1,罢课是自杀政策,以杀止杀,万难有济;2,现今政府非罢课所能警醒,万不得已,罢课一事也只能作同情表示。为此,大会将评议部议案修改为“清华学生应该罢课,惟须与北京部立私立各校取一致行动”。6月9日,俄文专修馆等学校罢课消息传来,是否与全市学联采取一致行动举行罢课,已迫不及待。6月10日,清华全体学生再开大会,以292票对119票的通过“同情罢课案”。这样,清华园的这次罢课便被称为“同情罢考”。同情罢课案通过后,清华学生为了策应提出了一些积极建议,如:组织部立私立各校联合会,以作国立八校联合会之后援;为求得教育之根本解决,应组织募集教育基金委员会;为求中国政治根本之刷新,应组织宣传政治革新会等。然而,就在清华学生以全副精力筹谋一致对外之际,校内却出现了一种暗潮,并导致了学校当局和教职员们,与学生罢课的对立。而这种对立的表面原因,与即将举行的期末大考相联。按照中国学制,每年6月为期末考试阶段。按照清华的课程安排,原定6月13日举行期末大考。但是,既然大学生通过同情罢课,自然拒绝参加这次大考。同时,学生们还认为:大考不过是一种形式,因为根据清华的记分方法,平日的分数占总成绩的70%,大考仅占30%;而这30%中,上学期的大考又占一半。因此,从成绩上说,85%的优劣等级,早在本次期末大考前便已决定,所缺者不过形式上的考试而已。此外,既然清华学生已于11日起宣布罢课,如果13日又参加大考,这不就是自欺欺人吗。还有,学生们还认为,只要教潮稍有转机,还可以举行补考。因此,大多数学生对罢课期内不参加大考一事,均采取坚持态度。6月13日大考这天,清华学生无人进入考场。面对这种情况,清华教职员自上午至下午,召开了整整一天的紧急会议。当晚,校长金邦正将会议结果报告董事会后,董事会遂做出决议:“本期大考改于18日举行,不赴大考学生即认为自请退学”。众所周知,清华学校是用美国退还的庚款余额办起来的留美预备学校,而且该校一直以仿照西方民主为荣。那么,为什么清华当局和教职员们明知学生的罢课是经过表决后才决定的,此时却又不惜抛弃民主原则呢。究其原因有三:首先,6月10日全体学生通过同情罢课案前,未征求教职员同意,事后接洽时,教职员已有啧言。其次,六三惨案前,清华学生正从事校内改革,其中涉及更换教员问题,一些不能使学生满意的教员,对此耿耿于怀。第三,由于原定13日大考,而同情罢课案恰于两日前通过,亦不免给人学生逃考之口实。清华学生会评议部、干事部主席接到金邦正校长关于董事会的决议后,立即召开全体学生大会。会上,学生们愤愤不平,认为这是校方有意为难,于是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两案。第一案为“无论学校用何种胁迫,清华学生对于罢课案坚持到底”,此案以424票对2票通过。第二案为“罢课终止时,全体要求学校实行补考”,此案以440票对1票通过。上述两案通过后,学生会遂向董事会报告,并附上了表决情况。同时,他们还说明:“第一案表明清华学生牺牲的决心,第二案足供清华罢课并非逃考的证明。”当时,清华董事会中,亦有人认为同情罢课,良心上不能认为学生完全错误,但是在职言职,亦只能维持校章。于是,董事会重申原议,仍坚持“不赴大考学生即认为自请退学”。6月14日后,清华教职员数次开会,学校亦与董事会往返商榷。17日,即改期决定举行大考的前一天,学校当局又议决两道校令。第一道为“本校大考事,经本校教职员议决定于20号举行,如不赴考,即以自行告退论”;第二道为“本学期不赴考者,准其于本年9月12日起,来与复校考试,考试及格者,准其复校依次升级,惟各班须一律留级一年”。这两道校令正式公布前,报端披露政府将提出五条办法以收束教潮,这一消息对坚持罢课的清华学生带来一线希望。他们中有人主张,既然教潮将有所转机,且校方又如此压迫,何不就此收束参加大考。这样,即可洗刷逃考之嫌疑,又可再图考后之运动。于是,他们根据这些理由提出“终止罢课案”,清华学生会亦连续召开大会,讨论如何收束问题。不过,另一些人则反对停止罢课,其理由亦堂堂正正。他们认为:1,“课既谨慎发之于前,当郑重将之于后,以争教育始者,当以争教育终,五条办法是否确实,教职员对于此五条是否满意,此在收束罢课以前当确应有把握者也。”2,“学生罢课,应自发自收,决不能因学校的压力,借题下台。”3,“罢课时既与部立私立各校一致行动,收束时自不能单独径行。”对于第一种意见,清华学生会特于6月19日派代表两人前往教育部,探询报传解决教潮之五条办法是否确实。结果次长马邻翼仅承认前两项业已实行,“其余均系报纸谣传,政府否认有此办法”。同时,八校教职员也认为政府只是虚与委蛇,毫无收束学潮之诚意。对于第三种意见,部立私立各校并未停止罢课,即使收束亦非旦夕能够办到。这样一来,清华学生的态度,又由终止罢课复转回到坚持罢课方面上了。面对清华教职员步步迫人,董事会又着着不让,而大考时期转瞬即到,所谓“自请退学”关系甚大,非“坚持到底”四字可以了结。故清华学生会评议部于6月19日议决举行全校无记名投票,表决事项为:1,罢课期内参加大考还是不参加大考;2,服从多数还是不服从多数。投票结果:“不考,服从多数,298票。考,服从多数,71票。不考,不服从多数,3票。考,不服从多数,40票。废票,25票。”为了确实了解清华学生的真实态度,这次投票前既没有演说讨论,事后开票也非常慎重。开票时,由评、干两部各派代表两人监督,开票结果则由监票人签名作证。投票后,清华学生会派人到董事会报告,同时说明:“明日大考学生中最少有40余人应考,但这不是学生团体破裂的现象,良莠不齐,在哪一个组织里也是如此。”学生会还提出,要求学校暂不公布迫令学生大考的告示,如于预定大考终止期内清华不能停止罢课,清华学生甘愿自请多留一年。这个要求,为的是表明两层意思,其一是“牺牲是学生自动的,不希望学校拿留级当作一种刑罚,当作一种恐吓学生的手段”;其二是“少数破坏团体的学生,学校应置之不理,不给他们以大考或毕业的机会,因为这种学生毕业出洋以后,亦不过为虎添翼而已”。面对清华学生的这种慎重做法,董事会主席、外交部参事刁作谦[vi]一度表示理解,甚至还对少数不服从多数一层极不满意,并说中国现今最宜提倡的精神,就是同情心和少数服从多数。但是,他又对无记名投票的结果表示怀疑,认为这是学生中个别领袖鼓吹的结果,并且投票也不免带有感情色彩,因此提出举行第二次投票以资对证。刁作谦还提出,第二次投票应该是“负责任的具名投票”,并“由校长执行”,投票的“内容只有校长董事外交总长可阅看”,“总数可以报告学生”。这样,清华学生决定6月19日晚举行第二次投票。第二次投票的结果,由校长金邦正宣布,其情况如下:“不考,服从,329票。考,服从,88票。不考,不服从,2票。考,不服从,33票。废票,4票。”第二次投票的情况,是主张单独参加大考者33票,而拒绝参加大考者为419票。当晚,金邦正将第二次投票结果电话通知董事会。董事会不得不对于强迫大考的校令,做了修改。6月21日,清华学校发布两道校令:1,“关于本校期大考事宜,经本校全体教职员议决,定于本月22日开始大考,至28日考完,届时诸生务须赴考,如不赴考,即以自行告退论。”2,“查学期考试日期,并声明如届时不赴考者,即自行告退论,各在案,惟念诸生秉父兄之命,远道求学,数年成绩弃于一旦,殊为可惜。兹格外予诸生以特别时机会,如本学期届时不赴考者,准其于本年9月12日起,来与复校考试,考试及格者,准其复校,依次升级肄业。惟各班须一律留校多学一年,俟大学一年级学完考试毕业后,方能遣派赴美。”这两道校令,除了字句上18日的校令稍有不同外,重要的办法丝无改变,故无法令人满意。因此,21日晚清华学生会评议部会议做出两项决议,首项即“对于22日大考的校令置之不理”,次项为“组织强有力纠察股,维持同学间的秩序”。这两项决议,表明他们对学校当局已完全失望,决心罢考到底。清华学生曾在五四运动中表现出高涨的爱国主义激情,特别1919年6月3日后的那些天(这真是一个巧合,也是6月3日),他们接连派出“救国十人团”和宣传队,入城开展反帝爱国演讲,成为继北大之后的又一支重要学生力量。经受过五四锻炼的清华学生,这时又一次站在了斗争的前沿。 三 清华学生在同情罢考的斗争,经受考验最大的,莫过于该年就要毕业赴美留学的1921级学生。1921年为辛酉年,按照清华习惯,这一年级被称为“辛酉级”。对于辛酉级学生来说,这次大考是毕业前的最后一次考试,试后就可以出洋留学了。这年3月4日出版的《清华周刊》第201期,已刊登学校为辛酉级放洋预订了“中国号”船票106张,驶行日期为8月12日。随后不久出版《清华周刊第七次临时增刊》上,亦刊布了《本届高四各班同学赴美所习之学科拟入之学校一览》。另外,赴美留学者的治装费360元亦已下发,且已交上海一家成衣店制做。出洋留学,是清华学生的唯一目的,莘莘学子寒窗苦读,为了就是等待这一天。但是,学校的决定又无疑把他们置于风浪的顶端。因为如果执行“同情罢考案”,就会陷入失去学籍不能出洋的境地,故尔报载“在这种压力紧迫的时代,高四居领袖地位,留美机会,近在日前,利害关系,自更密切,其态度当然为全校所注目”。[vii]亦正因此,辛酉级对学校的决定十分慎重,他们需要在这人生重大关口面前,做出不违背事理的严肃选择。其实,尚在6月13日清华全体学生大会后,辛酉级便连夜召开了两次级会。在罗隆基、何浩若、闻一多等的领导下,第一次级会决议“高四服从多数”,第二次级会决议“在未正式宣布罢课终止以前,高四级不单独大考;未大考以前,不毕业出洋”。这两项决议,可谓词严义正,态度坚强,全校学生为之一振。孰料,事隔数日后,到了最后关头辛酉级却发生了分裂。这次分裂出现在6月20日至22日这两天里。辛酉级固然曾数次宣言,表明坚持牺牲的态度,但希望息事宁人,不做牺牲者亦有其人。6月19日,清华学生举行第二次投票时,级长熊祖同与浦薛凤、薛祖康“认为意气用事,反抗校方而继续罢课,留级一年,实不值得,何况吾级参加考试,其余各级继续罢课,听其自然”。他们三人“对于罢课情事,平素沉默寡言,不加可否”,这次则“分头私自接洽”,得到“级友多数赞成参与大考”。6月20日,熊祖同以级长身份召集级会,讨论浦薛凤等提出之“高四级单独大考案”。清华学生久有西方民主议会作风训练,此次讨论亦“遵守民主精神,运用议会辩论程序,一切依照发言手续”。经过长久之“争辩激烈”后,进行了表决。结果是“单独大考案”竟以36票对27票通过(辛酉级共70余人,有些人显然投了弃权票)。主张大考的学生认为这是辛酉级多数人通过的决议,该级成员理应遵守。反对者则认为全校学生600余人,赞成单独大考的仅36人,属极少数,理应服从全校多数学生通过的决议。双方各不相让,各树一帜。[ix]同时,坚持罢考的罗隆基、何浩若、闻一多、吴泽霖等还表示:“案虽通过,但行动仍属个人自由,不愿大考者,自可拒绝参加”。 对于这一过程,亲历其事的吴泽霖先生曾对笔者说:“我级多数级友,都认为这一运动与五四运动性质不同。但我们清华学生现属北京学生联合会的成员,理应参加这一运动。我们赞成进城参加游行、进行街头宣传、散发传单等等行动,实际上我们的确也参加了。但起初我们并不赞成举行总罢课。不过时间一拖再拖,城内多数学校的教师都坚持罢课,学生联合会也通过了总罢课的决议,从而我们级友们的态度也变了,觉得我们理应与北京学生们行动一致。辛酉级是毕业班,部分教师给我们做了不少劝导工作,但我们仍决定同其他班级一致行动,参加了总罢课。”6月22日,为举行期末大考之日期。辛酉级主张单独大考的一些学生,为了避免八年同窗的分裂,上午并非赴考,而是积极向学校进行疏通调停。他们根据21日部立私立学校学生联合会所通过之《各校于暑假起首日宣布罢课终止案》中“各校于暑假起首日,宣布罢课终止”之条文,认为暑假定于26日开始,因此希望校方将大考改于26日暑假后再做补行,这样辛酉级全级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参加考试。他们觉得,22日改至26日,相差不过四天,学校完全可以通融。然而,此建议竟被教职员会议所拒绝,在此形势下,辛酉级急于出洋者只能单独参加大考了。吴泽霖先生回忆这段往事时说:“到考试的第一天,我们全级分化了。三分之二的级友没有顶住压力,屈服了,走进了考场。他们的理由是,首先,最初学联前来征询清华态度时,我们学生会就表示不赞成并明确表示了保留意见。其次,考试涉及毕业问题,毕业考试并不是上课,并不等于破坏罢课。而我们属于少数的二十几人则认为,既然参加了罢课,就不应该为了本身的利益而半途退出集体行动。参加毕业考试意味破坏罢课、分化学运、出卖清华学生会的荣誉,也是对学生联合会的背叛,抛弃了正义。” 单独参加大考,无疑破坏全校学生团结,其境遇不能不十分尴尬。6月22日下午1时,当占辛酉级三分之二的50余人走入科学馆考场时(其中包括抗日战争时期任陪都重庆市市长、抗战后任上海市市长,到台湾又出任过外交部部长的吴国桢),全校众多拒绝大考的学生集聚在门前“欢呼致贺”,报载“照相机排列成阵,学生会新闻科的访员,奔走道途。到了三时半,第一次功课考完,赴考人深藏不敢出,考生求校长担任保险,校长电董事设法弹压,闹得风声鹤唳。”这当然是年轻人喜欢热闹的恶作剧,实际上接受过西方民主风气影响的清华学生,并没有特别歧视参加大考的同学。清华学校为了使毕业生到美国后能够尽快适应那里的生活,故对凡是进入高四后的学生,其起居均有特殊安排,不仅两人一室,而且室内带有卫生间。当时,闻一多与浦薛凤两人同一寝室,共同生活了一年,浦薛凤参加了大考,闻一多却能对其谅解。浦薛凤曾说:“(闻)一多与(罗)隆基、(何)浩若辈,素喜反抗权威,自然甘愿留级。予则认为随便罢课而留级,殊无意义,因而主张考试。因此之故,同一寝室之一多与予,连日相对苦笑,默默无语。但既然各行其是,彼此自然能谅解,临别握手,互道珍重。”辛酉级拒绝大考的学生共29人,他们宁肯牺牲宝贵的留学机会,也不肯向邪恶低头。他们虽然背着“自请退学”处分离开了清华园,却用自己的行动捍卫了“威武不屈”的高尚道德。这些人的名字是不应该被遗忘,他们是:赵连芳、钱宗堡、费培杰、何浩若、霍启芳、许复七、高镜莹、顾德铭、萨本栋、邹维渭、黄卓繁、董大酉、闻一多、时昭涵、时昭泽、罗隆基、王朝梅、廖云皋、孟宪民、孙超烜、孙庆增、陈之长、陈崇武、陈念宗、沈仁培、沈宗濂、沈有乾、吴泽霖、王昌林。这些人中,不乏杰出人才。罗隆基曾参与中国民主同盟的发起,后来长期担任民盟中央宣传部长,是民盟出席旧政协和新政协的代表,全国解放后担任过森林部部长。社会学家潘光旦也是民盟最早的常委,抗战前便担任担任清华大学教务长。闻一多也于1944年拍案而起,成为民盟中央委员和民盟云南省支部的主要负责人,他后来牺牲在国民党特务的暗杀之下,是著名的民主斗士。吴泽霖也是著名的社会学和民族学家,抗战时期亦担任西南联合大学与清华大学的教务长。萨本栋是著名物理学家,抗战前任厦门大学校长。抗战爆发后,他们中一些投笔从政,活动在中国政坛。如沈宗濂担任过国民政府驻西藏的代表(辛酉级同学戏称其为“驻藏大臣”),为维护领土完整做出重要贡献,至于何浩若、时昭涵、沈有乾、王昌林等,有的位居国民政府各部次长,有的参与中央政治设计。当然,放弃出洋毕竟也十分可惜。有的辛酉级罢考同学“在收拾行李挥泪告别时,思想上也不免产生过矛盾,觉得在清华白耽了七八年,留学在望,机会就这样白白送掉了!回家后何以对父母亲友”。但是,当他们“看到那些参加考试的人望到我们就远避的窘态”,“又深感自豪,认为真理是在我们一边,出洋机会可丢失,为正义不低头”
作者:222.184.28.* 回复:1 发表时间:2009-05-24 16:26:25
四 清华学校当局对参加同情罢考的同学集体留级一年,和对辛酉级罢考学生以“自请退学”的处分,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乃至教潮初步解决,八校教职员宣告复职之后,北京舆论的焦点便转移到清华罢考事件上了,以致从某种程度上说,清华罢考的影响甚至比学联罢课的还要持久。辛酉级罢考学生挥泪离开了清华园,但各界的抗议与质问仍在报纸上连篇刊载。八校教职员及公立各校学生,亦对此事极为关心,数次派人调停,但校长金邦始终则推诿于清华董事会。7月6日,清华董事会在外交部开会,八校教职员闻讯特再次派代表梁希教授与燕树棠教授前往陈述调停意见,强调“该校学生全体留级一事,牺牲太大,希望将来该校学生补考后,仍准升级”。金邦正则称“董事会之处理此事,系根据该校教职员之决议,现在各校教职员多数以暑假回家,无从再次决议,故董事会所执之态度,决然不能变更”。清华董事会,是清华学校的最高权力机关,而其实权则操纵于美国公使馆的美国董事之手。据知情云,清华董事会之所以对罢考学生如此扼杀,原因在于“先是有不满人望之美国教员某,自恐不为学生所容,早有防堵之意”,及至这次罢课风潮,“该教员等益虑学生权力伸张,不利于己”,故“言于洋董事,谓非抑制学生气焰,不足以保持学生之尊严”。美国董事“大以为然,向我外交部表示意旨”。这样,清华董事会方“以用专制国防堵民权之手段,断然加以诸表同情于六三事件之学生,以留级必为一种束缚学生之刑罚”。清华学校对罢考学生的处分,牵扯面极广,不仅外省各家长及教育会各团体电争甚力,同时也牵动着美国的利益。美国一直把办清华当作一种政治投资,对它来说,花这么多钱培养出来的人不能赴美留学,在经济上就很不合算。这样,清华董事会改变策略,于八月初决定允许辛酉级罢考学生签具悔过书后,可留级一年,于次年放洋。对于其他七个年级的罢考学生,则仍坚持原处分。这一办法引起学生家长强烈不满。8月12日,清华学生监护人萨君陆等30余人向外交部上呈,认为清华学校对此事处置失当,要求撤销议决原案,以维教育,而慰众望。呈文中称:清华学生的罢考原因,是既出于“国立八校濒于破产”,复由于“发生六三惨剧”,学生们“迫于义愤,起而援助,以罢课之名义,促当局之觉悟”。并且,家长们亦曾推举代表面谒外交总长颜惠庆,恳请将大考改于6月26日本学期终了之日举行。当时颜惠庆亦表示“同情乃人类之本能,惟望于最短期内从事收束”,可见外交部还是希望维持教育。不料,“金校长不明事理,滥用职权,对于董事会饰词耸听,妄加学生等以罢课罢考之名。遂有议决将请示展期之全体补考学生一律认为自请退学,又为成全各该生学业起见,允于秋季复学试验及格后,须留级一年”。清华学生监护人认为,“学生罢课,为期不过数日,今即认为留级退学,万一不幸时日稍长,又将何以处之。该校长以为学生事先声明愿意牺牲一切,其实所谓愿意牺牲一切者,不过一时义愤之词,充极其量,亦止于受学校正当之处分而已”。清华学生监护人还认为,清华学生以罢课手段援助八校,固属幼稚之举,但清华学校处理办法尤为不当。且此事虽小,却对于学生、对于家庭、对于学校、对于国家教育而言均影响实大。“就学生方面言,受退学之恶名,终身蒙不洁之誉,入设备不完之大学,荒废青年宝贵之光阴。就家庭方面言,子弟延长学业,今既增加一年之担负,将来迟延回国,复减少一年之收入。就学校方面而言,处分失当,校章既等于弁髦,预算临时变更,经济更多损失。就国家教育而言,北京教潮今已解决,不幸以清华事件牵动全局,更为可惜。况清华学校,有中美关系,不明事理之徒,造作种种谣言,若不早日平息,一般国民有所误会,未必不引起国际间之恶感。”正因如此,清华学生监护人要求外交部“撤销已议决处理失当之原案,俾清华事件,早日平息,北京教育不生风波”。其后,在京清华学生监护人又推举沈承烈、罗忠懋、萨君陆三人面谒颜惠庆,由清华董事会董事、外交部参事刁作谦代为接见。刁的儿子亦肄业于清华,却对罢考事件毫无同情之心,指责学生“不守校章,自应惩罚”。监护人反问:“1919年及1920年,曾经罢课两次,当时固予优容,事后亦未闻有若何之警告,同为爱国运动,何以前后办法两歧至此。”刁则声称“1919年及1920年即应如此办理”,又谓“多读一年,在学生实属有益无损”等语。说到辛酉级罢考29位学生的处分事,监护人认为他们早已选定赴美留学的16项专业,但清华根本没有本应的学科,这岂不是让他们荒废一年的宝贵光阴。刁无语以答。这样的争执不会有什么结果,刁甚至说“你说有理,我说无理。我说有理,你说无理,不必讲理,老实说无理可讲”,实令监护人愕然。鉴于这种情况,8月17日清华学生家长根据第五次会议议决,函请外交部当局主持公道。21日上午,刁作谦代表外交部与清华家长代表萨君陆再次协商。也许是社会舆论的压力,刁这次的态度尚可,解释说上次未能商妥补救办法,是由于忙于太平洋会议,但自己还是很愿意及早了结此事的。萨君陆亦对报端报导做了解释,并申明“此次家长反对,非仅高四之29人,江苏、河南、江西等省,均有函电来京”。同时,他还强调,如果此事“不幸惹起中美民间之恶感,国际交涉,或多所棘手”。萨当时提出四点要求,核心是表示“多留校一年,家庭方面经济不免有例外之支出”。看来,这次商谈前,外交部对解决清华事件已有初步方案,故刁作谦一面坚持高四级“留校一年,乃事实上所万不能更改者”,一面又说若“家庭经济不能支持”,则可由“学校酌量补助”。关于其他七个年级的学生,刁则称“高三以下只可在校多肄业一年,惟将来已应出洋而未得出洋之一年内,于补助学费一节,照现在高四办法办理,亦非办不到”。这次商谈之后,清华学生监护人与外交部又数度交涉,直到8月26日双方才对辛酉级罢考学生达成三项解决办法:1,“高四补考及格者,作为毕业生,由校发给毕业证书。”2,“在校研究一年者,作为研究生,一切费用,由校津贴。其数目以学校所定各生之预算额为准。”3,“如有因特别事故,由家长声明经学校承认,不能在校研究者,于1922年即民国十一年夏季以高等科毕业生资格出洋。”对于其他七个年级的学生的处理,在京监护人提出:“高三以下,应否多留校一年,视大学二年级设备能否完全,由学校及家长双方协议决定。但多留校一年时,其一切费用仍照1921年即民国十年高四之例,由校津贴。”外交部对这一点未有明确表示,而事实上后来这些学生均如期出洋,故所谓处分也不了了之了,不过这是后话。这年暑假结束前夕,清华学校教务处给辛酉级罢考29人各发一通知,声称只要缴上一份悔过书,9月即可回校补习一年,第二年再毕业出国。这显然是挽回学校面子的一个措施。但是,辛酉级罢考者经过分头联络,均表示坚持不写悔过书。后来清华又作了让步,说既然不愿个人悔过,写一张集体悔过书也可以,可这些人一致坚持无过可悔,认为集体悔过书也不能写。[xxiv]1921年9月12日,清华学校暑后开学,辛酉级罢考29人开始被迫一年的留级生活。按照惯例,清华毕业生可以直接插入美国各大学二年级,这29人因无课可上,学校亦无法另外编级,便称他们为“大二级”。清华学校有大二级者,仅此一届。开学后的清华园,仍然充满着火气。学生们对校长金邦正的恶劣态度,极端不满,大家拒绝出席由金邦正召集的开学典礼,让其尝到了学生们的厉害,使他只好以太平洋会议中国代表团随员为借口,悄然离校。而学生们还不甘心,去信“请其不必作卷土重来之梦想”,最终迫使金邦正不得不辞职。[xxv]与此同时,清华同学从罢考事件中进一步感受到教育管理权的重要性,为此决定从校内改革入手,发动了改组董事会运动,要求吸收清华校友和国内教育家充任董事。白驹过隙,一年过去的很快。1922年春夏之交,清华学生在又一次面临出洋之际,发动了“取消留级运动”。这次,经受考验的是比辛酉级低一届的壬戌级。4月,清华学校当局为着处理壬戌级留级事,向外交部请示处理意见。担心再次受到校内外社会舆论谴责的外交部,为此下达了一个《取消留级部令》,内称:“据呈留级办法,应否取消,亟待解决,以便进行等情到部,当经发交董事会核议具复,兹据复称‘该校学生会一再呈请取消留级办法,并声明悔过,情词恳切,似可予以自新,拟请将留级办法暂缓执行,等语前来。查上年诸生等罢课避考,显违校章,于管理原则上,本难稍事通融,第念诸生当时尚非主动,事后深知改悔,酌理衡情,不忍可恕,应准将留级办法暂缓执行,以观后效,合行令仰该主任,转饬诸生一体遵照。此令。’”[xxvii]清华学校当局顺水推船,声称根据部令“将留级办法,暂缓执行”,要求“嗣后诸生务须束身自爱,以励前修,毋负外交部培植之至意为要”。这个外交部部令和清华学校通告,以居高临下的口吻,将学生们坚持正义的罢考行为,歪曲成是“罢课避考”。又将一些学生的请求,说成是全体学生都“深知改悔”,已经接受了“具结”、“悔罪”、“道歉”的条件。这种不顾事实的污蔑,引起辛酉级留级者的极大愤慨,他们召开级会,一致通过“不早放洋,不承受三条件”的决议,并称“即便给我们(早出洋的机会),我们也不要”。闻一多在一封家信中,亦提到他们的态度,说:“部令说我们‘罢课避考’,说我们‘事后深知改悔’,叫我们‘务希自爱,以励前修’。试问如去年罢课一事,全校都未受影响,只我29人作真正的牺牲;我们‘求仁得仁’,何‘悔’之有?我们这样的人,是不知自爱吗?他又说‘予以自新’,‘以观后效’。试问我们自始至终光明正大,有何‘自新’之必要?有何‘后效’之必观?所以我们都以为这种部令‘是可忍,孰不可忍’?但我们若受他的好处,那便无形承认部令。此种行为,良心之不许也,且从去年不肯赴考,已经光明磊落到现在,何必贪此小利,而贻‘功亏一篑’之讥哉?且早出洋实无利益,尤为我个人之不愿;津贴亦甚有限。贪此小惠自愿受罚而多留一年之学生,并不因为别人卖人格底机会,占一丝毫便宜,得一丝毫好处。” 1922年4月14日,罗隆基、闻一多、吴泽霖、高镜莹四人联名在《清华周刊》发表《取消留级部令之研究》。该文从“污辱人格”、“捏造罪名”、“滑头手段”、“威压政策”四个方面,批驳了外交部令和清华学校通告。文中说:“去年我们罢课以后,坚持不考,实为良心上的主张”,“三度表决,几次宣言”,均我之主动,部令称我“当时尚非主动”、“事后深知改悔”,此岂非污辱人格?“罢课一事,师出有名,全国皆知”,“事前三次投票”,“事后追求补考”,“手续何等郑重”,“心迹显属光明”,部令说我“罢课避考”,此岂非捏造罪名?“取消留级之要求,同学方面是请其将原案完全推翻”,部令则称“暂缓执行”,此岂非滑头手段?取消留级运动发生后,许多人“抱定多留一年之坚心”,而部令却强令“一体遵照”,“留校一事,完全绝望”,此岂非威压政策?1922年毕业的壬戌级有60多人,他们也和1921年辛酉级多数人一样,为了出洋而未能顶住高压,全级除潘光旦、闻亦传(闻一多的堂哥)等八人外,都接受了学校的条件。为此,潘光旦、闻亦传等申明,他们坚决拒绝“悔过”,无论如何决不为了早出洋而出卖人格,表现出不屈不挠的高贵品格。不过,这八个人后来也如期出洋了,潘光旦在一篇回忆中说:1922年毕业的壬戌级“根本没有履行缓期出洋的处分”,原因是该级“除了八个人以外,集体签具了悔过书”,而不具悔过的人,“被革除了级籍”。但是,“这八个人事实上也没有履行处分,学校为了避免为他们寻找工作或留校进修的麻烦,也就把他们一起送走了事”。于是,辛酉级受留级处分的29人,和壬戌级全体学生,同于1922年赴美留学。这里,特别要提到辛酉级的罢考同学,他们为坚持正义、反对邪恶而不惜做出个人的巨大牺牲之精神,无论何时都有着深刻的意义。这些人有理由为自己的行为而自豪,而这种自豪也通过一些事情得到特殊的表现。首先,为了区别他们这29人的特殊身份,也为了表明反对处分的态度,他们没有与壬戌级毕业生同船赴美,而是比他们早些时候单独启程。其次,他们还编辑了一本与清华各毕业班年刊开本不同的大二级级刊。1987年冬,我在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查阅闻一多早年求学时期资料时,偶然在书架的一个小角落里发现了这“大二级”纪念册,它与通行的大16开清华年刊不同,只有32开,而且还是横排版。这种独特的形式,好象在无言地诉说着什么。更让我意外的,是这本小册子里的图片,竟有一帧摄于1922年8月初辛酉级罢考同学在美国西雅图市青年公寓前的合影,29人的英姿历历在目,十分清晰。西雅图,是当时中国人赴美国的入境之处,清华学生都是在这里作暂短停留后,再分赴各个大学。据我所知,此前的清华留学生,一般是在赴美途中的船上合影,而抵达西雅图后的集体合影,恐怕这是唯一的了。这帧珍贵的历史照片,无疑具有特殊的意义。(本文发表于《百年潮》2003年第4期)
作者:222.184.28.* 发表时间:2009-05-24 16: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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