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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德明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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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 年11月11日,天刚拂晓,从南京明故宫机场起飞的“罗斯诺”轰炸机队奉命轰炸停泊在浙江省舟山群岛以北大戢山海面上的日本海军航空母舰“龙骧号”。雄鹰健儿怀着报国仇、雪国耻的满腔热血,奋不顾身,轰炸敌舰,炸毁了栖息于母舰上的敌机13架,并引起母舰起火受创。当完成任务返航时,机队突遭日机截击,其中一架为掩护其它战机安全返航,与敌机周旋半小时后,被击中油箱,坠落在东海花果山海域,执行任务的空中英雄、国民党空军2大队14中队少尉飞行员——彭德明壮烈牺牲。
  彭德明,原名彭德芳,四川双流东升镇人,生于民国二年(1913年),牺牲时年仅24岁。

作者:彭振郊   回复:2   发表时间:2009-09-09 11: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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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德明为国捐躯后,国民政府航空委员会向其遗属颁发了嘉奖令。他所在的空军14中队,给他父母寄来了慰问信(为激励斗志,信件勒石为铭,现碑刻存放于双流县档案馆):
迳启者,查本队队员彭德明烈士,此次奉命轰炸敌舰,奋不顾身,以阵亡殉国,遗骸坠海,无法捞获。经电呈上峰,奉命以该员为国牺牲,至深悼惜,特予从优发给恤金壹万元,以示崇念忠烈,抚慰遗族之至意。此项恤金,按法令规定,应归故员之父母或妻子具领。彭烈士既未婚娶,自应以故员之父母为合法领恤人。用特函请台端准备亲来汉口具领。一俟恤金汇到,即行专电速驾。如有询问事项,可函电本队接洽,当随时奉答也。
  此致彭鉴清、杨文泗先生。
             空军第三十中队(原十四中队)启
                     一月廿六日

作者:彭振郊   发表时间:2009-09-09 11: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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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8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民政(1986)60号追认彭德明为革命烈士。

作者:彭振郊   发表时间:2009-09-09 11: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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