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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推荐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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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申请必读】推荐馆申请说明  [置顶]

推荐馆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被纪念人资料填写完整
2、祭拜频率比较高
3、馆内内容健康;
4、符合国家法规和族谱录规定的纪念馆

以下情况不会通过推荐馆申请:
1、有祭拜记录的天数少于5天以上的;
2、被纪念人无照片的;
3、内容不健康或不和谐的;

申请方式:
用纪念馆创建者或者馆长、管理员的帐号在“申请推荐纪念馆讨论区”中发帖申请成为推荐馆,或用纪念馆创建者或者馆长、管理员的帐号保密邮箱发送E-mail至zupulu@163.com申请,申请内容中注意写名要申请的纪念馆馆号。

族谱录有权修改或调整推荐馆的标准规则,并保留推荐馆的规则最终解释权。

作者:族谱录   回复:2   发表时间:2009-10-11 10: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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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回复【申请必读】推荐馆申请说明

作者:冯瑞钟   发表时间:2009-12-28 10:20:41

[回复] 回复【申请必读】推荐馆申请说明

作者:222.160.241.*   发表时间:2010-04-07 00: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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