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存礼小传
江存礼(1299-?),字学庭,号敬心。为江西南城迁入蒲圻第五代,元代国子监祭酒、翰林院侍讲学士、南台御史。封莒国公(秩正二品),谥文正,奉旨安葬在蒲圻官塘驿纱帽山,当时建有牌坊、神道。
江存礼于元朝泰定三年(1326)参加湖广乡试,取中第十八名举人,时年27岁。当时朝庭特派主考官揭溪斯是元代儒林四杰之一,试题为《大别山赋》,揭溪斯阅卷后在江存礼试卷上批注:“大别屹立江汉,是子奇崛,与山争雄。”后江存礼与浏阳周镗、武昌聂炳称为“同第三杰”。泰定四年三月参加三年一次的会试和殿试,登进士第,江存礼居左榜(汉人、南人)第十五名。
进士及笫后,江存礼授茶陵州同知,后调任国子监助教、博士、迁升司业,元朝至正中期为国子监祭酒,成为全国掌管文化教育的最高行政长官。《元史》称“国子祭酒掌全国学之教令,统领全国府、州、县官学,并担任皇太子的老师,协助朝庭治理国家安抚百姓,是国家重臣,皆德尊望重者为之。”授翰林院奉直大夫、侍讲学士。明初孔迩述《云蕉馆纪谈》记述,江存礼为元顺帝讲课时常告诫皇帝应勤谨治国,“讲《易》之太极,言亨屯循环,治乱倚伏,唯在人君谨之,斯为得尔。帝悦,赐宴崇文阁,诏自今讲读明于劝戎者例皆赐宴,名“光儒宴””。 江存礼晚年在任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御史(从二品职)时去世。元朝设中书省(行政)、枢密院(军事)、御史台(监察)三大中央机关,因地域广大将全国11个行中书省185路分设中、西、南三个“御史台”22道肃政廉访司。“东南诸道行御史台”(即南台,明朝后俗称九省都察院)“以监临东南诸省(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九道及海南),统制各道宪司,镇遏军民、察吏贪廉、纠察非违”。
据1522年蒲圻《江氏族谱》记载,江存礼后代“诗书仕宦、一门竞秀”,其子江大材“闾人称江十万,在荆港、长仑、铁山、窑头等处建仓积谷数万,每饭击鼓集人,散财济众,遇饥荒尽以其谷发救咸嘉蒲湘各乡之人”。其孙江朝宗(举人)任三江府(今越南永富省)通判。曾孙江友渊(进士)任宣化县令。玄孙江旭授承德郎、户部主事;江盛(举人)任吴江县令;江洪(进士)授户部主事、升山东参议;江浩(举人)任江西广信府推官。五世孙江师古(进士)官户部主事,授翰林院奉议大夫、员外郎。
江存礼因在朝任职四十余年并在官任上去世,作品可能没有结集出版,现仅存35岁以前《江同知存礼诗》一卷42页。《大别山赋》、《炎陵庙》、《赤松山》、《刘孝子传》等作品散存于《元诗选癸集》、《大明一统志》、《湖北诗征传略》、《古今图书集成》、《四库全书补遗》、《炎陵志》等书。据明代蒲圻大学士廖道南记载,曾在翰林院亲见江存礼铭记碑刻,明初《寰宇通志》、《古今图书集成》等记载:“江存礼其文章、事业并为时所推重,后进之士仰之如泰山北斗”。
附:存礼公生平考
蒲圻《江氏族谱》由十世祖师古公于1522年首修,时距五世祖存礼公生年223年,谱志存礼公生平记载简略,根据史料考据如下:
一、生卒时间
1、生年:《大明一统志》及谱载“元泰定三年(1326)乡试,时年二十七”。其生年应为1299年(元大德三年)。
2、卒年:《古今万姓统谱》(明·凌迪知撰):“学庭南城人…任九省都察院吏部天官时卒”。《江氏史话》(江西社科院):“江存礼…任九省都察院吏部天官时卒”。其时不详,应为元末。
二、籍贯名字
《元诗选》(癸集之丙·江同知存礼诗):“存礼字学庭,盱江人,占籍蒲圻”。
《大明一统志》(卷五十三):“江存礼,字学庭,南城人,寓蒲圻,…”。
《寰宇通志》(卷四十二科甲页进士录):“江存礼,建昌府南城人”。
《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氏族典):“江学庭,南城人,…”。
《古今万姓统谱》(明·凌迪知撰):“江学庭,南城人…”
《四库全书补遗》(集部·笫四册《燕石集》附录):“南城江存礼学庭”。
三、科举功名
举人:《大明一统志》等及谱载“泰定三年(1326)中乡试第十八,…明年登进士第。”
进士:《元史·选举志》:“泰定四年(1327)三月丙午,廷试进士李黼、阿察苏等八十六人,赐进士及第。左榜(汉人、南人)59人,右榜(蒙古人、色目人)27人”。存礼公列左榜15名(二甲)。
四、任职封诰
1、《元史·选举志》:“状元授从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授正七品,第三甲授从七品”。存礼公初授之职应为正七品,时年28岁。
2、同知:《元史·本纪三十四》:“至顺元年(1330)春,二月庚戍,茶陵州民饥,同知江存礼以所授敕质粮三千石赈之”。《元诗选》(癸集之丙·江同知存礼诗):“…存礼仕至同知”。元朝部、院、州、府设同知(副职)一员,中州同知为从六品。同时存礼公遗诗《炎帝庙》、《赤松坛》等写的是当时茶陵州(今株州炎陵)胜迹,应为茶陵州同知,时年31岁。
3、国子助教:《元史·百官志》:“国子监设助教,从六品上”。 《燕石集》(附录,元宋褧撰):至正六年(1346)“国子助教南城江存礼学庭”悼宋褧(1294-1346,翰林直学士兼国子司业)诗二首,其时47岁。
4、国子司业:国子监副职,为正五品。元朝成廷珪《居竹轩诗集》“刘孝子传”前记:“陈祖仁记其事,司业江存礼因作刘孝子传题其后”。陈祖仁是1342年进士,后授翰林院修撰、同知制诰。此时存礼公年50岁以上。
5、国子监祭酒:《元史·百官志》:“国子祭酒一员,秩从三品”。 《大明一统志》:“江存礼,字学庭,…官至国子祭酒,谥文正”。《古今图书集成》:“江学庭,南城人,仕至国子祭酒…”。明初孔迩述《云蕉馆纪谈》:“江学庭为祭酒,帝幸国学,讲《易》之太极,言亨屯循环,治乱倚伏,唯在人君谨之,斯为得尔。帝悦,赐宴崇文阁,诏自今讲读明于劝戎者例皆赐宴,名‘光儒宴’”。据《元代国子监研究》(中山大学王建军)及《元大都国子监经师考》(祝思雨),元顺帝至正(1341-1368)28年中有12任祭酒,存礼公为后任右丞相的袁焕之后第十任祭酒,即1358年后,时年约60岁左右。
6、九省都察院吏部天官:《古今万姓统谱》、《江氏史话》等:“江存礼…任九省都察院吏部天官时卒”。
明初改御史台为督察院,“九省督察院”是明朝时对元“江南诸道行御史台”的俗称,江存礼在任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御史(从二品职)时去世。元朝设中书省(行政)、枢密院(军事)、御史台(监察)三大中央机关,因地域广大将全国11个行中书省185路分设中、西、南三个“御史台”统22道肃政廉访司。“东南诸道行御史台”(即南台)“以监临东南诸省(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九道及海南),统制各道宪司,镇遏军民、察吏贪廉、纠察非违”。
7、翰林院奉直大夫、侍讲学士
“奉直大夫”:文散官名,为元代四十二级文散官的二十八级,为从五品。
“侍讲学士”:《元史·食货志》:元朝翰林院侍讲学士月俸95.3贯、米9.5石,秩从二品 。(各部尚书月俸78贯、米8石,秩正三品。)
8、莒国公:《古今万姓统谱》、《古今图书集成》:“江学庭,…然卒赠莒国公,谥文正”。“国公”为正二品封爵。(元朝时封爵:一品王,从一品郡王,二品国公,从二品郡公,三品郡候,四品郡伯)
9、谥文正:谥,古代帝王或高官死后评给的称号,文正被认为是人臣极美的谥号。《明会典》记载,文臣谥号等级最高的是“文正”,其次是“文贞”,其后依次为成、忠、端、定、简、懿…等32字。“文正是谥之极美,无以复加”,“生晋太傅,死谥文正”是为人臣者追求的最高目标。
四、后世评传
《大明一统志》:“江存礼,…其文章、事业为时所推重”。
《元诗选》:“存礼字学庭,…时与浏阳周镗、武昌聂炳同时掇绅,相与丽泽,克显厥名”。
《翠屏集》(1370年石光霁刻)、《列朝诗集》、《全明诗》:“张以宁与同年江学庭、黄子肃诸老俱有声当代”。
《古今图书集成》:“江学庭,…以文章事业推重当时,后进仰之若山岳”。
《寰宇通志》:“江学庭,……其文章、事业并为时所推重,后进之士仰之如泰山北斗”。
五、遗存著作
《大别山赋》:《汉阳府志》卷之六,《大明一统志》卷五十三,《湖北诗征传略》卷四。
《游赤松仙道观》:《大明一统志》卷五十三。
《炎帝庙》:《炎陵志》纪咏卷,《元诗选》癸集之丙。
《赤松坛》:《元诗选》癸集之丙,《大明一统志》卷五十三。
《题双虹桥》:《元诗选》癸集之丙。
《福济庙》:《元诗选》癸集之丙。
《刘孝子传》:元成廷珪《居竹轩诗集》。
《建言从祀》:《刘文靖公文集》卷二十七附录。
《悼宋褧诗二首》:《四库全书补遗》(集部·笫四册《燕石集》附录)。
(元代著名文学家张以宁(1301-1370)《翠屏集》和诗:《送同年江学庭弟学文归建昌》、《祭酒江先生见和再次前韵》)。
(2012年江胜军考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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