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一龙
雷一龙,字伯复,清代通州人。他自小就刻苦读书,力学不辍。伺侯他的继母非常孝顺,抚育他的小弟健康成长,友爱无间。
顺治六年(1649)二月,雷一龙入京参加会试,中取贡士,继而殿试,当面回答皇帝策问,再中进士。不久,他被朝廷调到山东汶上县任知县。在任期间,他洁已爱民,严格自律。他兴修学宫,大兴教育,使一县学子有受教育场所。他革掉征收农民应缴税租以外盈任的规定,使百姓生活比较宽裕。他洗雪冤案。使真犯难逃法网,使无辜者获释回家。因而,当地士民都赞称他为“神君”。
在全国知县考绩上,雷一龙的政绩排在前列,由是被提拔到朝中任职,先后任工、刑、礼、吏等四科给事中,掌管抄录、下发奏章谏疏,核定考察违忌错之处,或驳正政令的违失,权力颇重。在职间,他尽力革掉弊病,剔除漏洞,不避嫌疑和怨恨。他凡是所写的奏疏,都是以国计民生为急务。
十五年(1658年),因雷一龙公正无私,办事认真,故他被抽调去参加二月份举行的会试事宜,检阅试卷,批送主考官。他按考试成绩推荐,一丝不苟,因此,当时有名气声望的官员多出他荐,此科殿试第一人即状元孙承恩,就是其中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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