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继日,一个朴实无华的名字,一个普通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开始走进人们视野,根植在群众心间。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在平凡岗位上,仇继日用信念、人格和情操实践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誓言,展示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崇高精神境界。“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仇继日的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崇敬,一股学习先进、颂扬先进、争作先进的热潮,正在八桂大地上涌动。本版今天特编发一组全区各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学习仇继日的体会文章,以此推动仇继日崇高品质和精神在我们时代生活中得到进一步发扬和创新.仇继日同志,1966年9月出生,广西灵山县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8月任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2004年4月任案件审理室副主任,2006年9月病逝 多年以来,仇继日同/志在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工作岗位上,忠实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的神圣职责,秉公执//纪,无私奉献,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他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勇于查办大案要案,坚决捍卫党的纪律;他实事求是,认真对待每一件申诉复查案件,确保执纪公正;他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抵制住金钱、物质的诱惑,自觉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清正廉洁的形象;他对人民群众满怀深情,竭尽全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仇继日同志把党的事业看得高于一切,始终保持着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和昂扬斗志,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誓言,,,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给予仇继日同志追记一等功。希望全区各级干部职工以仇继日同志为榜样,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新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给予仇继日同志追记一等功。希望全区各级干部职工以仇继日同志为榜样,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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