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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原播土也,郡县后界在遐荒亲全蜀为最僻,而遵义县十三里,独天旺忠庄西隅视全遵义又为最僻。天启元年辛酉经西南两酋交讧人空土满一带地方渝为兽數几几草昧。世宗四年甲子,幸先任本道庐公督师,复遵荚须老成持重,隐然干城者,弹压各隘,果知人善任,乃以中泽圣地,籍公驻镇,公至隘之日,野无遗民,道鲜行迈,公三年招徕,三年植养,始业耕粟,读□商□贾,各就厥事而熙熙然。帖席至行若整兵伍严训练,使狄夷不敢窥视。尤□著云以故三里之内,人安而忘其功材,集而忘其为德,斯公之大造也。□至上岁,□□妖佞□道与□类,数千作法而麾登成骑,布陈而酒豆成卒。怪术百出,魔□万□始倡祸于遵北□联结于水西,内外通谋啖我遵义,其时市民远近股栗,荷公赤喷,血战斩阵道与余党溃散,四夷瓦解,弥□方张,士民安枕如故公之宏功。盛列载在动府不可磨灭而超迁直在旦晚。夫礼有功於民,百世纪且闻思叔子者望觇首而堕泪,公绥颠仆后备师旅御灾捍患,无所不至。顷若士民宁晏然。已乎,相率而鸣之道府宪台,请勒石道旁,以誌甘棠,爰然公方来寄专□任锁錀当一面而登九列,将次第往宁区区僻壤祠且碑之足重哉?时崇祯十三年庚辰岁季秋月赐进士第中宪大夫户部郎中刁化神撰。—— 选自 《中国地方志集成·贵州府县志辑》卷十一,成都,巴蜀书社,2006,第145页。
作者:117.95.108.* 回复:16 发表时间:2009-09-25 17:32:51
刁化神论 来源: 作者: 刁氏宗亲会 从来建天下之大功成一代之伟人者恃乎志之立运以识之明竖以节坚纬以才之大斯四者相辅而成缺一不可也志欲干济而识足周之节持挺特而才足副之卒能维既危之宗社拯一世之生灵自树若此斯为全矣然持此以绳人于三代而后往往不可多得则又当其大焉故明刁化神以进士作户部郎守荆南施归道其生平言行居官政绩莫可祥考第其当明季衰乱致仕归里修浚城池以卫桑梓甲申献贼寇蜀屠渝津城失守化神起义兵杀贼伪令当是时十三隘将推鲁英为总统王祥据守遵义阁部王应熊奉命办川寇总督樊一蘅誓师讨贼使化神稍有智略以致仕大员倚毗王樊协心赞画用曾英王祥等戮力剿寇献贼不足平也顾计不出此率乌合村农屯游溪徘徊观望曾英自戎泸下众见股栗遂为所拜已乃逡(qun)巡逸去蜷伏两载复起兵骆崃山为王祥击败父子遇害夫王与樊皆大臣福王永明诏命剿贼而不知奉其节制共图兴复英与祥兵力最强不知用之又不知与之和协自号好生台举止若道士意欲效田单假神师下教故事以为耸动而师无纪律不加训练乃提一旅孤军前无凭藉后乏应援始垂翼于曾英终拜衄(nv)于王祥不特献贼不能诛宗社生灵不能保并乡里亲戚亦不能卫如走险之鹿困关之兽踉跄而死不亦可哀矣乎是故论其志倡议举兵亦欲干济而识之因如此论其节父子捐躯亦云挺特而才之庸如此宜为里人所不满也虽然化神之自树洵有余憾而我辈之论人贵有公评彼其才识不足称而其志节庸可莫乎夫责备求全非忠恕之道也记瑕弃瑜失是非之公也前人即未规其全后人并不录其大不可以示训也予化神无由综其轶事而传之因论其梗概以俟后之君子有所考鉴焉注:化神,时范公九世孙。明崇祯戊辰进士。甲申张献忠破渝,化神起兵讨伐,父子遇害于江津黄泥场骆崃山。清邑令曾受一为其著论。此史料源于江津县志卷十八。
作者:125.39.173.* 发表时间:2010-10-29 21:04:42
明史-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陷绵竹,典史卜大经与其仆俱缢死,乡官户部郎中刁化神亦死之。
作者:125.39.173.* 发表时间:2010-10-29 21:12:19
骆来山风景区为国家AA级风景区。位于江津市东部,李西路建成通车后,连接渝黔、渝合高速路,距重庆市区60公里,距江津45公里,以风光秀丽的骆来99峰而得名。 在莽莽苍苍的骆来99峰上,花木扶苏、亭廊掩映、水质清纯,鸡公岭上观日出如登天界;磨子岩下浴瀑水如沐仙泉;猪嘴洞内曾是田纪云同志露宿之地;仙姑洞内香火缭绕,祈求太平盛世;攀感应峰体验探险之乐;听石老爹、石老妈窃窃私语;观老寨门遐想古战场金戈铁马,东保、西卫、南宁、北固四大寨门曾是刁化神屯兵之所。是重庆大都市周边消夏避暑、开会培训、疗养休闲的理想之地。
作者:125.39.173.* 发表时间:2010-10-29 21:18:04
播州(遵义)忠爱堂罗氏碑志赐进士第中宪大夫户部朗中刁化神撰, 本道中军马镕、威远卫罗万彦、合邑士民同立。按:碑在遵义县南四十五里长溪桥道旁。
作者:202.108.26.* 发表时间:2010-10-30 08:05:16
临淮刁氏族谱也载有祖讳名刁化神,为一世祖国宝公七葉孙,五世祖智派河公之孙,六世祖铖公之子。化神公甲子科中试举人,自父辈始迁徒湖广。三修、四修族谱主修者世纶公,在临淮刁氏四修族谱实录中记载:生员铖公生子载明史绵竹乡官化神公徒湖广。楼上有句:“陷绵竹,典史卜大经与其仆俱缢死,乡官户部郎中刁化神亦死之。”两处“刁化神”不知是否指同一人。
作者:刁连璧 发表时间:2011-08-22 21:32:04
《聂碑》作者刁化神在署名中写道“赐进士第”。明清时皇榜分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二甲为赐进士;三甲为赐同进士。在一、二、三甲的都泛称进士。“赐进士第”既不是“赐进士及第”, 也不是“赐进士”。这里少一“及”或多一“第”,是否是笔误?还是原文就如此?敬请发表该文作者查阅回应。
作者:刁连璧 发表时间:2013-07-31 17: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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