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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与米脂艾氏的复仇诸事考李自成牧羊借贷于米脂艾氏及其复仇诸事考 作者 常福元 李自成向米脂艾氏借贷诸事,与其起义不无关系,然而史载或语焉不详,或虚实并见。限于条件,外地人对米脂地方官私著述、家谱、口碑史料不甚了解,以致出现认虚为实,将实误解的现象。兹据史籍记载及所知情况,对有关问题考述如下。 一、李自成曾为艾氏牧羊,艾是米脂著名大姓 史载,李自成幼年时曾给姬氏牧羊,(1)也给艾氏牧过羊。李自成曾给艾氏牧羊,不仅《明史》有载,多种地方志、地方人士也有记载,还有民间口碑传说。 《明史•李自成传》记载:他“幼牧羊于邑大姓艾氏,及长,充银川驿卒。”清光绪《米脂县志》亦云:李自成“幼牧羊于邑大姓艾氏。丧父,为酒佣……”(2)民国《米脂县志》也有相同记载。(3)他曾给艾氏牧羊,还见于陕北人曹颖僧《延绥揽胜》:李自成父母亡后,“乞贷于邑艾氏,尝为之牧羊”。按此说,他借贷与牧羊是同一主家。 李自成牧羊不会在“幼时”,而应在少年和青年时,给姬氏牧羊在前,给艾氏牧羊在后。下面将证实李自成欠过艾应甲的债,也可能欠过其子艾万年的债,艾应甲家在官庄,艾万年分居东庄。《流寇长编》、《绥寇纪略》等书说,艾万年与李自成“同里”;《荒书》说李自成曾“移家官庄”,可能李自成曾短期住过东庄、官庄,就在东庄或官庄给艾万年家放过羊。首都师范大学谢承仁教授在所著《李自成新传》中认为,李自成曾给艾家债主放过羊。复旦大学樊树志教授在所著《崇祯传》中说:“父亲死后,家道中落,李自成不得不为同村财主艾万年牧羊抵债,受尽屈辱。”笔者尚未找到李自成为艾万年家牧羊的明确记载,但综合多种相关史料和口碑传说分析,这种说法应是可信的。 《明史》和《米脂县志》说艾氏是“邑大姓”不误。从明代至今,艾姓一直是米脂大姓。米脂艾氏有“老艾”、“小艾”之分。“老艾”原籍四川,一世祖到陕北做官,定居米脂。“小艾”一世祖贺旺,被官府所逼,于明天顺年间由山西逃难到米脂,经商卖砂锅,后改贺入籍姓艾,为与米脂旧居艾氏区别,后代人称“小艾家”,人丁旺于“老艾家”。明、清时,当地对米脂城四大姓有俗话说:“常一千,艾八百,高杜占半街。”这四大姓现在仍是米脂人口最多的大姓,依次是高、艾、常、杜。; 艾姓人口无定河之西多于河东,从明朝开始西迁发展,至今河西几县艾氏居住的村庄有数十个。据子洲县三川口镇墕头村(1944年前属米脂)“小艾家”艾绳厚等老人讲,米脂西部土地广,他们祖上富裕,弟兄多,就在米脂西面大量买地,在墕头和红花渠(今属米脂龙镇)一带,就各买地两千垧。康熙《米脂县志》卷四《田赋》记:“米地峰崖委蛇,田难以顷亩计。农者但以牛力为率,自晨至午名一晌,或以土(旁)作垧。”米脂古代地较广好地少,土地以“垧”计,很不精确,平川地、门前地一垧为三亩,较差和较远的山地垧大,多至五亩。如此算来,上述四千垧地就约近两万亩。仅从此数可见,明清时米脂“小艾家”兼并土地的数量是很大的。' 明清时,米脂艾氏不仅人口兴旺,富甲一方,人才辈出,在京城、外地做官的人也多,计有生员300多人,文武职官130余人,受皇帝加封、敕授品级者80余人,故有“延绥望族”、“明艾清高民国杜”、“米脂艾家,绥德蔡家”之说。这些情况广泛传于米脂、绥德民间,也见于《米脂县志》、《米脂艾氏宗谱》、《陕北米脂艾氏宗族史略》。(4)《绥寇纪略》卷九说艾为米脂“著姓”,这种说法不无根据。 二、李自成债主为艾应甲,艾万年是其第三子 李自成借债的债主,诸书一致说姓艾,有的只说艾氏,多说为艾同知,有书还指明为艾应甲,只有少数史书记为艾举人。 郑廉《豫变纪略》卷二载:李自成“为驿卒,能得众。时岁洊饥,邑官艾氏贷子钱,自成辄取之。“此说李自成贷钱是在当驿卒时,借贷不止一次。 《甲申传信录》卷六载:“熹庙时,自成以里役征税。岁饥,逋税者甚众。称债以偿,犹不给,官司督之。其里艾同知又逼其债,莫偿,遂为寇。“此说李自成是因岁饥交税,在熹宗天启年间称债,债主是艾同知,逼债是在“为寇”前. 《流寇志》卷四载:李自成“以负债为艾同知所责。”《鹿椎纪闻》卷下载:“里人艾同知又逼其私债。”均说债主是艾同知。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四十二记载:“李自成,陕西米脂县双泉堡人。乡中号为闯踏户。因负本邑艾同知应甲之债,逼勒为寇。” 此书明确指出,李自成是负姓艾、做过同知、名叫应甲的债。这是姓加官名加人名的说法。同知是明、清知府、知州的佐官,应甲是人名,有人解释为“应服甲役”误。孙承泽曾是明刑部主事,被大顺政权任命脉过顺庆防御使,(5)与大顺军必接触,得以了解李自成起义前的有关情况。因此他能对李自成曾负艾应甲的债,记得如此具本、准确。_ 光绪《米脂县志》载:“艾应甲,字念槐,少孤勤学,达旦不倦,由拔贡任四川乐至县知县,才名显赫,政声洋溢卓异,升江西赣州府同知。”(6)《米脂艾氏宗谱》第二卷《人物》载:“艾应甲,字念槐,选贡。……敕授文林郎,任四川潼川府知县。……以政声擢四川真安州知州,推升江西戆(赣)州府同知。……万历年间……公归里……。”同书第一卷《世系考》载:艾应甲系“小艾家”一世祖艾旺六世孙,有七子,艾万年是其第三子。 《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八载:艾万年等“被围于巴家寨。贼攻急,万年曰:‘自成故与我有怨,今攻寨为我也。’出兵战死。”. 《甲申朝事小纪》初编卷三《李自成始末》记载:李自成“破家,买娼韩氏为妻。渐贫乏,乞贷于同里艾举人家。因负钱不偿,艾氏执而鞭辱。……自成复与高迎祥再入秦,大肆攻掠。宁州副将艾万年与自成同里有隙,贼攻愈急。万年曰:‘当日不早除此无赖,令猖獗至此!’出战被执,骂贼而死。” 两书记载没有说明因何“有怨”、“有隙”,但从上证实李自成借贷于艾应甲,无力偿还又受其辱,便可想而知。 《绥寇纪略》卷九载:李自成“尽亡其父资,乞贷于邑之艾氏。艾著姓,有为府同知者。邑人呼为艾老举人,以自成负其子钱也,执而抶之。……自成与迎祥再入秦,自成从终南山出,大掠富平、宁州。副将艾万年与自成同里,有夙嫌。贼攻益急,万年曰:‘我早知自成无赖,曾诉之官,今必不利于我。’出寨大战,败而被执,骂贼死。” 这里不仅说“有夙嫌”,还说到“执而抶之”,“曾诉之官”。这可与上引各书的记载印证,李自成因欠债为艾同知所辱,又送官责治,这是艾万年之父艾应甲所为。记载进一步证实,李自成债主艾同知就是艾应甲。从“以自成负其子钱也,执而抶之”等看,李自成还负了艾万年的钱,而不应是艾应甲其他儿子的钱,还从李自成与艾万年早就“有怨”可见。艾应甲是拔贡而非举人,曾任同知。有些“邑人”可能不知或为了抬举他,就以“艾老举人”称呼他,有的史家便以不实传闻误记艾应甲为艾举人了。艾万年从军前就是武举人。有的史书说李自成乞贷于“艾举人家”,艾举人指同知艾应甲不对,如指艾万年则不算有误,“艾举人家”包括艾万年和其父艾应甲。 艾应甲家在米脂城西约四里的官庄,因无定河西部土地广,便向西发展,大量购买地产,其子较多,随地建庄园居住。他家于明后叶在距城15公里建有庄园东庄,艾家居住后又称艾东庄,艾万年子孙后代居于此庄,他也曾在此庄居住、屯兵,崇祯七年(1634年)卸甲病归故里也住这里。艾万年住过的一组窑洞建筑有上中下三层,上层应有三眼,现存一眼,中层下层各有三眼。中间一层中窑特大,深三丈六尺,高一丈二尺,宽一丈一尺;内有三大一小石仓四个,每个大仓可存粮十五石。边窑与后窑小,按当时习俗说“两头小,吃不了”。这是为希求富有,故意将一线窑建得不一样大。中窑与后窑相通,中窑又与上层的垴畔窑相通,以作有非常情况时的退路。这组窑洞,家父向艾万年十世孙艾丕珍家购得,遂由邻村常渠迁居东庄,笔者在中窑居住过18年。 因李自成与艾万年家有仇怨关系,艾万年的后裔知道两人的事更多。笔者与其后代同庄居住,有机会听到一些鲜为人知的传说。庄东一里地名“墕口”,有巨石建成的“插旗礅”,三块八角形底座大于磨扇,上面略细于底座的八角形石桩应有多块,现存一块。附近平塌相传是艾万年的练兵场。附近还有地名“草站坡”,相传明朝地方官府曾设草站于此。庄东二里有山名“打仗圪垯”,相传因李自成与艾万年在此山交战而得名。艾万年十世孙艾丕成、艾丕银对笔者说,艾东庄曾是大庄,住过上百户。艾应甲给艾万年在东庄分有土地100垧。艾万年有二子,长子艾怀堂,后代先住东庄,后又西迁几十里,到尚家沟、常家园则(今属子洲县)等村居住;次子艾怀卿,后代多住东庄。艾万年投入官军后,两次回过艾东庄。一次带兵至米脂,其父重文轻武,骂他是卖脑袋官,闭门不纳。艾万年遂进石沟,经 牛沟、马蹄山至东庄。一次是因病回家,在东庄住不到一年,又奉命出山,被李自成部杀于宁州襄乐镇(今属甘肃宁县)。艾万年死后无头,配了九斤十四两重的一颗金头运回米脂安葬。他们还说,老先人西山有不少地,李自成为先人家拦过羊,向他们借过债,结了仇。这些说法,有的从史书上可以得到印证,有助于了解李自成与艾万年及其家的关系。 三、李自成深受艾家侮辱与迫害,被“逼勒为寇” 上引《甲申朝事小纪》初编卷三说:李自成“因负钱不偿,艾氏执而鞭辱。”《绥寇纪略》卷九说:“以负其子钱也,执而抶之。”《春明梦余录》卷四十二说:李自成“因负本邑艾同知应甲之债,逼勒为寇。”他受艾氏之辱和迫害的记载还见于多种史籍。《流寇长编》卷七说:“同里艾万年与(自成)有怨,讼之官,被挞。”费密《荒书》记载: 自成,……双泉里人。父为农,贫甚。移家官庄。官庄者,艾乡绅所居。……父亡,自成年长无依,为米脂县圁川驿马夫。艾乡绅之门有石坊,艾送客忽见自成坦卧其上,怒之。他日又溺于艾乡绅门墙,擒入,棰楚乱下,系于庭柱。艾之季子出,手持饼啖,自成饥甚,向季子乞余饼。季之骂曰:“我宁饲狗,岂以与汝?”投饼于地,脚踏而去。自成深恨。艾乡绅又送官责治,适自成骑死驿马二匹,追赔比较甚严,又骑死一匹。遂欲走亡,无可依者。……自成率本地少年挖人藏粟,遂为小贼首。 李自成家距城一百三十里,(7)“移家官庄”当是他在米脂城内当驿卒时就近住过此庄。米脂城郊有官庄,庄名从明至今未变,此外米脂别处再无此庄名。李自成的债主是艾应甲,从米脂艾家传说和《米脂艾氏宗谱》知,艾万年之父艾应甲正是此庄人,也是退职回乡绅士。乡绅是地方有势力有地位之人,一般指地主或退职官僚,记载所说的艾乡绅当为李自成的债主。债务人李自成无事不会登门,当是求情下话,却遭此奇耻大辱,又被送官责治。李自成被“逼勒为寇”,与此有关。 郑廉《豫变纪略》卷二记载李自成当驿卒时事说:自成,……为驿卒,能得众。时岁洊饥,邑官艾氏贷之钱,自成辄取之,逾期不能偿。艾官怒,嗾邑令笞而枷诸通衢烈日中,列仆守之,俾不得通饮食。盖欲以威其众也。诸驿卒哀其困,移诸阴而饮食之。艾仆呵骂不许。自成愤然曰:“唉,吾即死烈日中何害!”则踉跄力荷其枷仍坐烈日中,竟不饮食,虽惫甚,不少屈也。众益哀之,不胜其忿,遂哄然大哗,毁其枷,拥自成走,出城外。……转掠远近。旬日间其势益众,又与盗相通为声援,往来奔窜,号曰闯将,俨然自为一部矣。 《明季北略》卷五《李自成起》条说,李自成因妻韩金儿与里棍盖虎儿有奸情,杀妻吃了官司,艾同知参与了审案。李自成“知不免,遂杀艾,遁走甘肃”,后起事。 如前所述,同知为府、州佐官,县衙无同知。《豫变纪略》所说邑官,实指退职回乡官员,说他唆使米脂县令是对的,非如《明季北略》所说直接审案。这个唆使县令责治李自成,并将他逼反的艾氏,与《鹿樵纪闻》卷下所说“逼其私债”的艾同知、《春明梦余录》卷四十二所说将李自成“逼勒为寇”的艾应甲当为一人,其事其人皆可互证。《豫变纪略》的著者郑廉,曾被俘于李自成军中多年,所记此事应来源于此。上引史载的“艾同知应甲”、“官庄”,实有其人其庄,有关记载当属可信。 李自成起兵造反,固然与驿卒被裁、无所得食等原因有关,但官绅勾结,把他“逼勒为寇”也毋庸置疑。 四、李自成未杀艾应甲,先后杀了艾万年、艾毓初、艾诏 《流寇志》卷四载:李自成“妻韩氏,本娼家女,与县役盖君禄通。自成执君禄与妻手刃之。以负债为艾同知所责,即杀艾,……遂逃为贼。”《明季北略》卷五也说,李自成杀了韩氏受到艾同知审讯,又杀了艾同知。 上已证实,李自成的债主是曾任同知的艾应甲,但据艾万年《平寇表》记载,艾应甲殁于崇祯七年(1634年)。如他确死于这年,此时李自成已起兵多年,远在外地,不会为之所杀。 有史书说,李自成向艾举人借过债,那么他是否杀过艾举人呢?明末米脂举人情况,几种旧《米脂县志》“选举”部分都有记载,据此和《米脂艾氏宗谱》不难查核清楚。有史料说李自成是起事前杀“艾氏”的,李自成起义于崇祯三年(1630年)。从明万历至崇祯年间,米脂艾氏中过文举的有五人。一是艾郢胤,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举人,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进士。他中进士后李自成还未起义,《米脂艾氏宗谱》第二卷《人物》,艾郢胤小传说,他于崇祯二年“因疾而终”,因此不应是他。二是艾毓初,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举人,崇祯四年辛未进士,李自成起义前他是举人,但这时还未杀他。三是艾泰徵,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举人,中举后“官山西偏官(关)同知”。四是艾朝栋,崇祯十二年(1639年)己卯举人,显然不是。五是艾元復,崇祯十五年壬午举人,明显也不是。从艾泰徵是举人又做过同知看,唯一有可能的是他。几种《米脂县志》和《米脂艾氏宗谱》无其小传,生平事迹死亡时间不详。有史籍明言李自成债主是艾应甲,没有说是艾泰徵。李自成既然未被他逼债结怨,也就不会无故杀他。艾万年投入官军前是武举人,李自成起义前没有杀他。现在还有人沿袭李自成向艾举人借债并在起义前杀他的不准确记载。这种说法是应当抛弃的。 米脂地方志没有李自成“杀艾”的记载。从《豫变纪略》卷二的记载看,李自成起义前虽深受官绅迫害,但他还是忍辱不发。查继佐《罪惟录》卷三十一说:“自成少时饥困,盗主人羝羊,鞭之见血。既得志,不修布衣之怨,遇其家如故。秦人又以此异之。”《绥寇纪略》卷九也有相同记载。羝羊是公羊,其肉膻味大,是羊肉中之下品。李自成因饥要吃羊肉,不应选羝羊。由记载可以推测,他给财主牧羊时,主人没有善待他,因而积了怨恨,于是在羊身上出气。但他得志回乡,“遇其家如故”,并没有因此而报复,原因不知,必有他的考虑。 但李自成不是有仇不报之人。据可靠史料记载,李自成起义后先后间接地杀了艾万年、艾毓初、艾诏三个米脂艾氏仇敌。! 艾万年,字毓华,由廪生考中武举。文才武略皆具,明末官军悍将。崇祯元年投入官军,转战秦晋间征剿农民军,积功至神木参将。崇祯七年三月因病获准回乡,十月受总督洪承畴檄请,随即再度出山。八年二月上《平寇表》,向明帝献对农民军的剿抚之策,寻授孤山副总兵。时李自成农民军已发展成秦中劲旅,艾万年自揣不敌,洪承畴促其进战,遂与副将刘成功、柳国镇等合兵三千,于六月十四日至宁州襄乐镇甘家寨,遇李自成等联军伏兵围击,战败身死。诰授一品光禄大夫,升大同总兵官,加都督同知。 艾毓初,字孩如,米脂城西官庄人,系曾任明户部侍郎艾希淳之曾孙,艾应甲之族侄,艾万年之叔伯弟兄。崇祯四年(1631年)进士,授河南内乡知县,后迁汝南道参议。生长边陲,知战事,屡与李自成农民军为敌。崇祯十四年(1641年)十一月,李自成、罗汝才联军进攻河南南阳,艾敏初偕总兵官猛如虎等守城。食尽援绝,艾毓初题诗城楼,自缢身亡。 字凤喈,米脂贡生。崇祯十四年冬及次年初,受米脂知县边大绶指使,寻访李自成祖墓知情人李成,参与掘墓。事后米脂谣传李自成要回乡屠城,报掘墓之仇。米脂士绅艾朝栋、高映元、冯起龙等群谋,到时将边大绶、艾诏执送李自成处置。边大绶见事不妙,先是贿赂新任陕西巡按的同乡图谋调离米脂,后仍畏祸逃回故乡。崇祯十六年(1643年)冬,李自成占领西安,进取陕北,回到米脂屯兵城北,准备收取榆林。冯起龙出城谒见李自成进说前因,留营联络支前事宜,知其只有惩处掘墓首恶之意,遂将此情及军需物资通知城中。李自成果然并不迁怒无辜百姓,只下令处死艾诏。 注: (1)顾炎武《明季实录》辑《塘报稿》。 (2)光绪《米脂县志》卷十二,《拾遗志四•僭窃》。 (3)见民国《米脂县志》卷十,《拾遗志》。 (4)见1993年《米脂县志》第四卷第五章“家族姓氏”,《米脂艾氏宗谱》前言,《陕北米脂艾氏宗族史略》引言。 (5)《甲申传信录》卷五,《槐国衣冠•防御使》。 (6)光绪《米脂县志》卷七,《乡贤志三•廉能》。 (7)见民国《米脂县志》卷二,《舆地•古迹•宅第》“李自成故里”。 (8)见《明史•艾万年传》;光绪《米脂县志》卷七,《乡贤志一•忠烈》;《米脂艾氏宗谱》第二卷《人物》,第三卷《附录》艾万年《平寇表》。 (9)见《明史•艾毓初传》;光绪《米脂县志》卷七,《乡贤志一•忠烈》;《米脂艾氏宗谱》第一卷《世系考》,第二卷《人物》。 (10)见光绪《米脂县志》卷七,《乡贤志一•忠烈》;民国《米脂县志》卷九《艺文志》,《读冯云潭先生遗札有感》并序及“军中书札”。
作者:122.241.142.* 回复:0 发表时间:2010-03-12 11: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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