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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了解的洪山章氏




章 能 全


2011年清明节前夕,我因回乡做清明,在章维华家中有幸看到了由他家珍藏至今的《皖桐章氏宗谱》。这是洪山宗祠于民国丁巳年(即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续修的家乘,距今已有90余年了。全套谱共28卷。

敬览斯谱,使我对洪山章氏源渊嗣续,谱牒撰修与世系行派有了新的认识,从而澄清了《章氏会谱德庆编》中的诸多矛盾。

(一)

洪山,位于今枞阳县东北边陲,风景秀丽。民国时隶属桐城县东乡,当时的东乡又叫清净乡。现在隶属于枞阳县周潭镇。

洪山章氏与横溪章氏同是浦城四世祖任嵩公的后代。这两支章氏,从浦城第六代开始分支。浦城五世祖士廉公有子三:世康、世涣、世渥,洪山章氏是世涣祖的后裔,横溪章氏则是世渥祖的裔孙。

仁嵩祖曾孙得像公,以大学士秉国钧,同中书门下平章氏(宰相),封郇国公,赠太尉兼待中,谥文简。其长子释之,字子俊,任大理寺评事。释之子季方,任皖当涂令,遂由浦城徙至宣州之泾川,季方公当为泾川章氏始迁祖。

季方公有子三:翔、翮、翀(又名攘)。其翀公长子汾,“为人性豪心直,量博识伟,由泾川抵青阳而渡江北,见桐城清净乡鹞石巘秀,青山砥峙,基脉洪厚,潭水澄洋,因爱此山环水绕必钟灵异,遂徙于兹,而开创缔造,以宏厥家。后缘洪涨泛滥,移居山边,由是家道日隆,子孙日盛,而山边之名延誉于四方”(本文引文皆出自《皖桐章氏宗谱》,下同)。浦城十一世孙汾公是洪山章氏发详鼻祖。

汾公有子三:伯一、伯二、伯伍(又字伯通)。

伯一,有子重三、重四、重六。其长子重三有子君二,君二子能三,能三由洪山始迁至今枞阳浮山。

伯二,迁至今横埠镇之湴湖,其子重五、孙君三、重孙能一,已世居湴湖。

伯伍,字伯通,“才志挥霍,承父开创之基,缔造日宏,施建桥路而德懋望重,岿然为里中人杰”。伯五公有子重一(字登瀛)、重二(字登濠)、重八(字登渡),其次子重二子君一,君一子能九,世居山边,娶妻周氏,生子天五、天六。

由是形成了洪山章氏的三大公房,俗称三股。后因伯一、伯二或其子孙分徙至湴湖、浮山,从而又形成了山边章氏、湴湖章氏与浮山章氏三大公派。

由于山边章氏主体世居今枞阳县周潭镇大山村,即洪山山麓,故仍袭称洪山章氏。实际上,在伯一、伯二两房迁湴湖、浮山后,世居洪山的章氏只是伯五公派。


(二)

洪山章氏自汾公以洪山为派之后,从《皖桐章氏宗谱》看,山边章氏曾五次修谱。

首次修于宋绍兴壬子年(即绍兴2年,公元1132年),后续修于明万历丙辰年(即万历44年,公元1616年),其间相距480余年。

迨至清“雍正八年(即雍正庚戌年,公元1730年——引者注)洪山与湴湖续修宗谱,而浮山不与”,因此,三修谱是由洪山与湴湖两股续修的。由此不难断定:前两次谱是由三房合修的;浮山章氏自万历丙辰年之后的世系表,在三修谱中当未能延续。

时至清道光己亥年(即道光19年,公元1839年)春,湴湖股首事向山边股提出四修宗谱时,因山边股“叠御外侮,力有难支”,于是经两股商议,自始分修家乘,并约定“湴湖续修以伯二公断”,山边股续修“亦以伯五为断。”

洪山章氏三股分修宗谱后,山边章氏曾两次续修家乘。一次是在清道光丁未年(即道光27年,公元1847年),此谱正如兆凤在《洪山续修宗谱序》中所言,“至道光丁未,我洪山谱牒与湴湖分修”。二次是民国丁巳年。这年所修之谱就是维华宗亲珍藏至今的《皖桐章氏宗谱》。纵览全谱,伯二公之后的嗣续巳未入此谱,伯一公的嗣续也只在世系图中列至能九公。

显见,民国丁巳年的《皖桐章氏宗谱》,虽以洪山宗祠名义续修,但实质上是主体世居于洪山的汾公第三公房,即伯五(通)公房的家乘。


(三)

民国丁巳年谱,载有《章氏排行说》一文。文中说:“我族自汾公南渡迁桐,递传以下,有用伯登君能言顺等字冠于名首,在当时因序命名,尊卑罔混,诚宜百世永遵而不易也。自是以来,族日蕃衍而于名字各率意自命,漫无统纪,遂致上干祖讳而不自知。顾既往莫追,而将来宜正。兹雍正庚戌之冬,家乘告竣,谨遵先世排行已终之后,复续以五言四句……则千百世之下名分昭如星日”。这段文字的主旨有三。

其一是说汾公迁桐后,子孙命名的方法是以辈名加序名。如伯一、伯二、伯伍就是以辈名“伯”,序名“一、二、五”名之。同样,君一、君二、君三;能一、能二、能九亦是以辈名“君”、“能”与序名一、二、三……命名。但由览谱而知,在清雍正庚戌之前,洪山章氏虽有用“伯、登、君、能”(实际上洪山章氏三世祖名字的第一个字均是重,只有伯五公房字首用“登”)等字冠于名首,然而还不能说是以五言古诗的形式明确了辈分的。

其二是说,随“族日蕃衍而於名字各率意自命,漫无统纪,遂致上干祖讳”,因而需要对辈名加以规定。从民国丁巳年谱看,洪山章氏在十四世以前没有明确的“字辈”,只是从第十四世起方起用以“国士选贤良,芳名百世扬;传家维孝友,公正立朝纲”五言四句中的20个字作为辈分名。由此笔者认为,洪山章氏自汾公起至其第十三世,应沿用浦城章氏《祖派百代歌》或《御赐百代歌》来明确辈名。汾公为浦城章氏十一世孙(以及公为浦城始祖),其一至十三世应为“英奇咸济出,吉士庆同升;华表真俊杰 ,萃美见隆仪”或“泰运旋添仲 ,曾元复秀升;显玉敬俊瑞 ,恭亮锦贤成”中的前十三个字为其辈名。从浦城第二十四世起才用自立的洪山派辈名。事实上,伯五公裔孙自第十四世起即已遵先世规定,以“国士选贤良”依次为辈名。

其三是说“谨遵先世排行已终之后,复续以五言四句”,以使“千百世之下,名分昭如星日”。在道光19年,山边股与湴湖股商议分修谱牒时,达成了这样的共识:“新立派行20字”“然谱虽分修而派行从同,即百世不迁”。因此,在原五言四句已明确20个辈分名称的基础上,又新续如下五言四句:

振笏懿徽远,
芒城阴德长;
箕裘期克绍,
奕叶大光昌。

至此,就明确了洪山章氏十四世至五十三世的字辈名。

然而,这段文字亦有不准确之处。文中说:“兹雍正庚戌之冬,家乘告竣,遵先世派行已终之后,复续以五言四句”。何意?令人费解。如果说,这段记述是说前“五言四句”,是在三修谱之前(如二修谱时)由先世确定的,这也许是正确的,但说“复续的五言四句”是在三修谱时新立的,这在时间上是倒置的。这因为“新立派行20字”是道光19年的事,距雍正庚戌之后有百年之遥,显然不妥。若此段记述是说待三修谱确定的前五言四句“派行已终之后”,昭示后代“仁人孝子”“复续以五言四句”,则将其置于上下而形成的特定的语境中,显得又过于牵强附会。

诚然如此,但全览谱中相关序言,前后两次以“五言四句”明确的四十代字辈,前“五言四句”是在三修谱或其二修谱时设立的,后“五言四句”是在道光19年或其后新立的,应该说是无疑的。

从上所述,《章氏会谱德庆编》中,有关洪山章氏的各种自相矛盾的世系图以及与《皖桐章氏宗谱》中相悖的资料都不足以为据,当应以本族谱的记述为准。

作者:章六三   回复:0   发表时间:2011-06-11 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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