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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兆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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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全国人大代表刁兆秋建议: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水力资源

日期:2010-03-15

 



“要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作为水电发展的核心理念,使水电开发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又符合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基本需要,保证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水力资源。”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刁兆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



刁兆秋说,近年来,我国水电发展遇到了一些阻力,速度放缓。这些阻力主要源于对水电发展造成生态问题的质疑和反对的声音。有些人认为一切水电开发都有问题,这种意见是片面的,不够客观。



水电是目前第一大清洁能源,提供了全世界1/5的电力。世界各国都把开发水电作为能源发展的优先产业,全球有55个国家50%以上的电力由水电提供,其中24个国家这一比重超过90%。目前,发达国家水能资源已基本开发完毕,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水电开发程度都超过80%。许多发展中国家大力开发水能资源,如巴西水电开发在电力建设中的比重一直保持在80%以上。



中国河流众多,水能资源蕴藏量居世界首位。2008年年底,中国已建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72亿千瓦,位居世界第一,发电量将近6000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装机的20%、总发电量的15%左右,大大低于国际水平,未来发展空间和潜力很大。从辩证法的角度看,凡事有利就有弊,“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由于水电建设必然要截断河流,会淹没一些生物资源,会改变一些水生生物生存环境,不可避免会改变局部地区生态环境。但与其他能源相比,水电具有循环可再生、长期成本低、综合效益大等优势,在应对当今气候和环境变化的形势下,对改善能源结构,减排温室气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能源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国家应当加快水电建设速度,大力发展水电。



发展水电也不能无序,不能不顾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而过度开发。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做到开发和保护并重,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水电开发还必须和河流综合规划、区域电源电网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



从2009年11月20日起,三门峡、尼尔基、潘家口、丹江口等水利枢纽的上网电价开始不同程度地上调。此举引起了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刁兆秋认为,从长远来看,水电、火电同价是大势所趋,且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他说。推行水电和火电同价政策一直存在争议,原因有很多方面,根本之处在于利益的协调。水电价格长期低于火电价格,应该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过去水电开发主要是国家投资,因此上网价格也就低。现在水电投资多元化,水电建设的一次性投资很高,移民问题、环保制约、生态制约、开发难度的增加,已经决定了水电的开发成本越来越高。建议国家要给水电开发一定的优惠政策和支持。作为清洁、低碳、可再生的能源,水电不仅能够满足电力需求,而且有助于推进节能减排、改善能源结构,缓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能源约束和气候变化约束,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如果能够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国家应该及时推行水电和火电同价政策。 (中国水利报记者 杨飞)




作者:118.228.151.*   回复:0   发表时间:2011-07-05 04: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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