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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地址新浪博客:(低处的迷雾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b04e770100n9qv.html抄袭地址:http://www.jibai.net.cn/?p=22257原创作者揭发地址诗歌报论坛:http://shigebao.com.cn/thread-560257-1-1.html
作者:唐书生 回复:3 发表时间:2015-09-13 05:13:33
在那里发表的,抄袭者是谁
作者:倪淑兰 发表时间:2015-09-19 23:20:20
唐先生,就算是抄襲,也是觸動了看的人對他(她)失去親人的感受,都是那麼痛的人,別再care這些了吧.
作者:建鈞媽媽 发表时间:2015-11-11 13:16:12
我赞同建钧妈的看法,俗话说,千古文章一大抄,就看会抄不会抄,有的人对文字不能用运自如,无法表达自己内心情感,对别人的文章说法有同感,原文不动抄袭一遍,证明您的这篇文章写得太好了。有人喜欢这是件好事,你应该感到自豪,千万不要生气,这又不是什么学说论文,在这里不存在着侵权或剽窃,作为当事人或旁观者不必太较真。如若觉得不舒服,可以私下说说,不必这么张扬,唐先生,您说是不?
作者:尹爱梅 发表时间:2015-11-14 16: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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