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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为竖刁正名

为竖刁正名
刁连璧
竖刁,史上不同时期,著作的不同版本,不同作者,对竖刁称谓亦不尽相同,计有:寺人貂,竖貂,竖刀(读Diao音),竖刁。
竖刁,齐大夫,齐桓公宠臣。有文称,竖刁为得姓始祖。(河南省家谱研究会.刁氏图腾.WWW.jiaopu.tv.)裔孙貂勃。(满项.邵雍《伊川击壤集.辩谤吟》注释。百度。)竖刁生年不知,卒年可能为鲁僖公十八年,(公元前642年)因齐嗣君事宋入侵,齐惧,随同无诡为政变所杀。
竖刁史料于《史记.齐太公世家》和《左传》鲁僖公十七年均有相同的记载,只是繁简有异而已。据《史记》记述,齐桓公四十一年,管仲病,桓公问管后相事,“群臣谁可相者?”管仲曰:“知臣莫如君。”当问过易牙、开方后,公曰:“竖刀如何?”对曰:“自宫以适君,非人情,难亲。”管死后,桓公终不用其言。“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齐桓公四十三年,“冬十月乙亥,齐桓公卒。易牙入,与竖刀因内宠杀群吏,而立公子无诡为君。太子昭奔宋”。至于《吕氏春秋》之说,“行私阿所爱,用竖刀而虫出於户”,而是偏重于评价了。其他,更有说竖刁作乱,不给桓公饭菜,活活饿死者。然则,《左传》、《史记》、《吕氏春秋》皆无此记载,此后之说当属考证,可是没有一家标明“饿死”来源之原始资料。因而,只能说是无中生有,以想象代替事实,恶意诽谤栽脏!至少说是鹦鹉学舌,不负责任的以讹传讹。
管仲言竖刁“自宫以适君,非人情,难亲”,是异党排斥之说。人所共知,“党外有党,党内有派”。管竖不是一个党派,其言对竖刁、易牙、开方不利是可想而知的。管仲佐桓公称霸当然功不可没,然则竖刁既为宠臣,其佐有功也是事实,也不应淹没之,更不应罪之!一国不可能只是同一个声音。除管“难亲”之说外,竖刁还有何过?管仲不是说 “知臣莫如君”吗?桓公既考虑竖刁为相选之一,当然有他的道理。管仲之言,对于国君来说,也只是参考的一个方面,或为重要方面,但不应视为唯一的,必须听管仲的才对。司马迁说,孔子就看不起管仲。“管仲世所谓贤臣,然孔子小之”。(《史记.管晏列传》)不管桓公如何决定,都是不能以管言为衡量标准的,道理很简单:桓君管臣。若历史证明为桓公错,也只能作为后来者之鉴。但是,无论如何,对竖刁不能全盘否定,一棍子打死!
竖刁“自宫”当为无奈之举。古人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不是万不得已,谁愿自己一刀下去把自家的性命根子割去?受此奇耻大辱?宦竖的出现,是封建社会的产物,是帝王家的需要。既能“自宫”,说明已不是僮卜娃娃了,已有社会担当之责,是成人了。既决定自宫,当经过深思熟虑的思想斗争,并承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巨大的精神痛苦!有谁能证明桓公没有暗示让他施以宫刑?桓公不就是暗示易牙,自己要吃人肉吗?(此点无须注明出处,网络搜索多如牛毛。)在封建社会,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易牙迫于无奈,不就是自杀己子亲自烹羹奉于桓公吗?——杀己子保护了他人之子性命,可敬!尽管如此,二千六百余年来,在“社会主流思想”的舆论中,受“非人情”之责的是易牙,有谁责过桓公一句么?同样道理,竖刁之举也是迫于无奈;或是有嗣再宫也不是不可能的。复旦大学钱文忠教授,在《百家讲坛.百家姓.刁.钟》的视频中说,竖刁在自宫前有二子一女。(遗憾的是没有说明资料来源)此说若实,竖刁自宫,必有难言之隐,其中之秘谁能说的清!
“尸虫出于户”,是嗣君未立,“宫中空”造成。空者,无主丧也。初,“桓公与管仲属孝公于宋襄公,以为太子。”后,“桓公许之(易牙)立无诡。”管仲死,桓公健在,“五公子皆求立”,桓公未表态,埋下了祸根。个中之因,因无资料,谁也说不清道不明,这是不能以个人之好恶,凭主观臆断来下结论的。迨桓公卒,五公子“遂相攻,以故宫中空,莫敢棺。”可以想像,孝公也不可能坐以待毙。一个常理,帝王驾崩,谁继位谁就有主丧权。由于宫空无主丧,“莫敢棺”,致使桓公尸在床上六十七日,而尸虫出于户。
《史记》记载,“冬十月乙亥,齐桓公卒。”十月乙亥,即十月初七日。(《左传》僖公十七年注。下同。)“十二月乙亥,无诡立,乃棺赴。”即十二月初八日无诡立,齐国才发出了桓公去世的讣告。“辛巳夜,敛殡。”即十二月十四日夜里,将桓公尸体入殓。看来由于具有兵权的易牙“十二月乙亥”入宫,兵马刀枪说话,杀死异党群吏,立了无诡,才平息事态。此后第七天,将桓公入殓。
无诡立三月,宋伐齐,齐人惧而杀无诡。据此判断,竖刁可能在鲁僖公十八年,即公元前642年,死于政变。(《左传.僖公十八年》)
视太监为小人,是封建社会“正统”思想的短视。宦竖,即后来所说之太监,是封建社会发展的产物,是帝王家的需要,因此,太监现象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然而,数千年来,人们对宦竖,尤其是上层社会所不齿。司马迁说,人们对宦官,“自古而耻之。”(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孔子即是其中之一。从前卫灵公与宦官雍渠同坐一辆车子,孔子感到羞耻,便离开卫国到陈国去。(《史记.孔子世家》,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即便是宗氏一族,对竖刁之辱也不乏其人,有文字可据,恕不列出。
司马迁在己著《报任安书》中说,“最下腐刑(宫刑)极矣!”,“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宫刑之辱竖刁岂不知矣!然则又是自宫,要忍受多大的精神摧残啊!不是万不得已,何能下去这受辱一刀?因此,在评价竖刁时,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进行分析,予以正名,如评秦始皇然。
(作者系藏春堂临淮刁氏十九世孙)

作者:刁连璧   回复:0   发表时间:2015-09-20 10: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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