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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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部
河北省公安厅领导:我叫刁黑小,男,今年67 岁,汉族,隆尧县莲子镇村人,职业农民。今向领导反映隆尧县公安局个别害群之马利用职权对我非法关押204天的违法犯罪事实。2002年5月18日,隆尧县公安局将我关押于隆尧县看守所。当时没有任何手续。就这样一直关押了204天。在释放我时也没给任何手续。很显然隆尧县公安局的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实属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我204天。我于2002年12月6日被放出后,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控告隆尧县公安局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我的违法犯罪行为。投出的控告信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2009年4月13日隆县公安局终于接了我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但隆尧县公安局为逃避责任,对我的国家赔偿申请书装聋作哑,不予答复。继续编造谎言为其违法犯罪行为开脱。 2009年7月我将该情况以复议申请的形式反映给邢台市公安局。邢台市公安局本应督促隆尧公安局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追究涉嫌滥用职权者的责任。但邢台市公安局对我的复议申请长达半年时间不予理睬。无奈,我只有向省公安厅反映,恳请省公安厅解决以下问题:1.请求省公安厅依法确认隆尧县公安局非法关押我204天的行为违法;2.请求省公安厅责令隆尧县公安局做出国家赔偿决定书;3.请求省公安厅依法追究隆尧县公安局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反映人:刁黑小??????????????? 2009.12.10. 附:向邢台市公安局递交的《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书复议申请人:刁黑小,男,汉族,1942年8月15日生。农民。隆尧县莲子镇镇莲子镇村人,住该村。联系电话:13784134014被申请机关:隆尧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吕立科,系该局局长。复议事项:1.请求邢台市公安局依法确认隆尧县公安局非法关押申请人204天的行为违法;2.请求市局责令隆尧县公安局做出刑事赔偿决定书;3.请求市局依法追究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事实与理由:一、隆尧县公安局对申请人关押204天,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实属滥用职权,应依法承担国家赔偿责任。2000年9月,莲子镇镇长杜诚勇、村主任王中旺乘第二轮土地承包之机,夺走村民土地近7000亩。使原来人均承包土地2亩骤减为人均承包土地1亩。严重违犯了中共中央对土地承包工作“开展延长土地承包工作,要使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土地陆续保持稳定,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承包,更不能随意打破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界限,在全村范围内平均承包”的政策规定。乡、村干部的违法行为激起了全村百姓的不满。申请人被村民推选为代表,向上级部门反映、维护村民的土地承包权。申请人曾多次在市、省、中央及新闻媒体反映莲子镇村违法承包、损害农民合法权益问题。上级部门也曾派员到莲子镇村调查处理,新闻部门也将该事件予以披露曝光。申请人的这一合法行为激怒了县、乡、村的一些既得利益者。这些既得利益者便动用公安局机关对申请人进行惨无人道的政治迫害。2002年5月18日,隆尧县公安局将申请人拘留关押于隆尧县看守所。当时没有任何手续。就这样一直关押了204天。就是释放申请人时也没任何手续。很显然隆尧县公安局充当了镇压村民合法上访、为企图掩盖非法抢占土地、肆意侵占村民土地的大、小贪官们的打手及帮凶,实属滥用职权,情节极为恶劣,影响极坏,理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二、隆尧县公安局的答复意见书胡编乱造,颠倒是非申请人于2002年12月6日被放出后,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控告隆尧县公安局滥用职权、非法拘禁的违法犯罪行为。投出的控告信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2009年4月13日隆县公安局终于接了申请人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但做出的答复令人惊讶:1.答复的文书驴唇不对马嘴。根据《国家赔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隆尧县公安局应做出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书中应写明决定赔偿或不予赔偿。而隆尧县公安局却使用的是《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县公安局是故意装糊涂,还是在愚弄申请人?2.答复的内容胡编乱造。隆尧县公安局在答复中说:“2002年5月18日你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我局刑事拘留。”这一答复纯属无中生有!申请人寻了什么事,证据何在?申请人被放出已六年多,第一次才知道是因寻衅滋事,真是天大的笑话。至于答复中说“2002年8月8日邢台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你劳教一年,不构成非法拘禁”的说法,申请人不仅要问:既然劳教,申请人怎么不住在劳教所,而是在隆尧看守所住了204天?怎么没给申请人劳动教养决定书?显然,隆尧公安局在胡编乱造,颠倒是非!三、隆尧县公安局个别人员充当大、小贪官打手,毫无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抓捕申请人及多名村民,已构成犯罪,强烈要求市局严惩混在公安队伍的害群之马隆尧县公安局对申请人无辜关押204天,是大、小贪官的旨意。县公安局个别领导及办案人员得了大、小贪官多少钱?竟如此胆大妄为,无法无天!据申请人所知,当时被无辜抓捕的还有村民刁林波、刁林华,王省芹、刁志岭、黄军平等多人(已对刁林波、刁林华赔偿)。制造了多起人间冤狱。申请人认为,隆尧县公安局的所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错案,而是有计划、有目的的报复陷害,是官商勾结的产物。这种滥抓无辜的做法,已引起莲子镇村广大村民的强烈愤慨,不将这些害群之马绳之以法,国家法律不答应,广大莲子镇村民不答应!莲子镇村之所以连年上访不断,甚至立案至国务院法制办,都与此有关。申请人再次强调:国家赔偿多少钱申请人可不计较,一定要追究办案人的刑事责任。强烈要求严惩混在公安队伍的害群之马,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公安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不严惩害群之马,申请人死不瞑目!此致邢台市公安局????????????申请人:刁黑小????????????二OO九年七月十五日
作者:117.95.16.* 回复:1 发表时间:2009-12-13 21:20:21
作者:58.59.184.* 发表时间:2009-12-21 06: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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